2020北京师范大学保研夏令营通知汇总

北京师范大学 2019-06-18 浏览量: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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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各位公费师范毕业生考生: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形式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复试,综合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确定复试成绩。二、提交材料1.《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考生登录北师大2020年师范生申请系统http://2020.zs.graduate.bnu.edu.cn/page/sf/sfs_index(以下简称“申请系统”)下载打印表格。仔细核对内容,确保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人事部门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复试方案》(见附件一)中所要求的材料。以上材料从2020年2月17日开始接收,须在2020年3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在寄送材料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材料。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楼××号××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申请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未按时寄送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三、资格审核复试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为合格:1.本科毕业于我校并履约就业的公费师范生;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3.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4.已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四、录取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接受全国录取检查,时间大约在5月上旬,录检通过的考生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上旬寄发。五、其他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等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3.我校2020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将以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考生录取后利用2020年、2021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上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2020年暑期上课具体安排预计在6月中下旬公布,请留意。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4.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0000元,每学年缴纳10000元;其他专业学费总额为25000元,第一、二学年分别缴纳10000元,第三学年缴纳5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各学部(院、系)联系电话:招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教育学部姚老师010-58804092英东楼244室马克思主义学院郭老师010-58808319主楼B区411B室文学院赵老师010-58805596主楼C区5046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武老师010-58807983后主楼1009室历史学院郭老师010-58806157科技楼B区9层数学科学学院张老师010-58807749后主楼1306室物理学系李老师010-58808030教十楼104室化学学院贺老师010-58809779化学楼123室生命科学学院黄老师010-58809898生地楼128室地理科学学部胡老师010-58805219励耘学苑214A体育与运动学院张老师010-58802226体育馆131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联系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1月16日附件一: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学部(院、系)复试方案招生专业复试内容学科教学(思政)1、提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2、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数学)1、提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2、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学科教学(化学)1、提交自己的一节课录像资料,并提交说课的课件;2、工作以来的教学心得。3、一份研究生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课题的初步设想。4、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科教学(生物)1、提交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2、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现代教育技术本专业考生:1.提交任教工作期间的总结。字数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内容与收获。2.提交研究生期间的研读方向和计划。字数2000字,说明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3.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跨专业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一份所在学科的信息化教学设计方案。学前教育1、提交一份任教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说明任教一学期的主要收获、存在的主要问题。2、提交一份研究计划报告,3000字左右。说明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3、提交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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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硕士、博士考生: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调整如下:1、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参加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原计划于3月21-22日举行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决定是否如期举行。相关信息会及时在网上公告。(2)参加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考核时间推迟。相关信息会及时在网上公告。2、2020年硕士研究生成绩查询及复试等事项(1)初试成绩查询: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2月21日我校将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开通2020年硕士生初试成绩网上查询。(2)初试成绩复查:若硕士生初试成绩公布后,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报考学部院系提出申请,邮件名为“姓名+2020年硕士生成绩复查申请”,邮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学部院系、拟复查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目前成绩和联系电话,附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照片。请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成绩复查申请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由专门人员对试卷的成绩累计、登分以及是否有漏判进行复查。学部院系于3月9日前答复查询结果。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若考生对我校的成绩复查结果不满意,可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考生须在3月19日前采用互联网、传真、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和申请,考试院将采用相应方式进行答复和办理,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邮箱:yzb@bjeea.cn,咨询电话:010-82837100-2,传真:010-82837134)(3)硕士复试安排: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时间等相关事宜。请考生注意查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告。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习准备,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咨询(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招生办公室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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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一、学费及奖助政策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硕士简章。2.我校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突出成果突出贡献奖励、三助岗位津贴等。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含专业学位),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学校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到当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招生人数的100%。硕士新生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学术学位硕士生分别按当年招生人数的40%和60%评定,奖金分别为1万/人和0.6万/人;专业学位硕士生分别按当年招生人数的15%和85%评定,奖金分别为0.8万/人和0.6万/人;硕士新生一等奖只用于奖励保送推免生。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拟接收人数以2020年硕士生专业目录、博士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是否接收推免生见招生专业目录;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2.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三、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3.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5.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四、申请及考核程序1.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于9月22日前登陆我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请前准备: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200像素,宽15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以内),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扫描为word或pdf文件,大小1M以内),个人自述(word或pdf文件,大小1M以内)。2.寄送书面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或推后,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中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1)《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2)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1,可正反面填写)。(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6)两封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空表由专家填写,仅限申请博士)(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通过我校暑期夏令营选拔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招生办公室,以免耽搁!3.复试与接收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本科就读专业和申请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的,必须加试1门笔试科目;若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学部院系将酌情加试笔试。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接收为硕士或博士的申请人,须于学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五、其他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2.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3.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4.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5.联系方式。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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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2019年我校拟继续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最后由教育部确定,预计在2019年3月份左右下达(2018年为9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目标培养能够立足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研究和探索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为学生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建设提供智慧,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的领军人才。二、招生规模具体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去年招收9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原理5人、党史党建2人、发展与教育心理1人、公共管理1人。三、报考条件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须满足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工作已满3年(截至2018年12月13日),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3.具有硕士学位。4.有两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网上提交信息时,有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专项计划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①马克思主义原理:报考院系所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报考专业: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均可选择,报考导师: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导师均可报考。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报考院系所选择“心理学部”,报考专业选择“心理学”,报考方向选择“03发展心理学”,报考导师选择“林丹华”。③公共管理:报考院系所选择“政府管理学院”,报考专业选择“政府经济管理”,报考方向选择“02政府规制与开放型经济”,报考导师选择“章文光”。2.报名者须于2018年12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2)报考资格审查表(须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空表见附件)。(3)个人自述表(报名系统下载);(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5)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6)两份专家推荐书(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以上材料寄出后,均不予退还。【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五、选拔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24日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将在下载准考证时告知。六、录取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价结果、工作性质等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单位、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协议书。录取考生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七、其他1.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学校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3.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邮箱:yanzh@bnu.edu.cn。4.联系方式(1)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主楼B区411);电话:(010)58808319。(2)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主楼A区510);电话:(010)58808176。(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务办公室(后主楼1404);电话:(010)58805302。注:如果2019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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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人数我校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8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三、报名【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四、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一)初试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准考证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复试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五、录取与调剂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相关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以各学部(院、系)规定为准。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七、住宿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生,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由学校安排住宿,以其他方式录取的不安排住宿(简章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培养地点在珠海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简章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九、其他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3.若教育部在2019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4.联系方式:(1)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212室(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bsdjjb@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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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s说明:此简章发布后,若2019招生年度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相关招生政策有新的调整,我校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凡与本简章有出入的地方以之后公布的为准,请注意查看。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免试招收毕业于我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积极报考!一、招生宗旨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二、招生专业招生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招生学部(院系)045102学科教学(思政)不限定本科毕业专业哲学学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文学院045104学科教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科学学院045105学科教学(物理)物理学物理学系045106学科教学(化学)化学化学学院045107学科教学(生物)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学院045108学科教学(英语)英语(不含辅修和双学位)外国语言文学学院045109学科教学(历史)历史学历史学院045110学科教学(地理)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学部045112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育体育与运动学院045116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心理学部045114现代教育技术本科专业为教育技术学,或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其他专业毕业生。教育学部045118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且毕业后从事学前教育相关工作。教育学部三、报考条件1.毕业于我校的免费师范生;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4.符合拟报考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四、报名办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报考考生应于2018年9月28日—10月18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包括填写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费)。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我校给符合报考本科毕业专业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仔细核对内容(特别是报考专业,定向单位)。无需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获得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的考生,申请无效。五、复试与录取复试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招生学部(院系)综合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确定复试成绩。考生须于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10天内(具体时间届时公布)将下列书面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部(院系)。若邮寄,须采用快递或EMS方式,邮寄地址见附件,查找相应的学部(院系)邮寄,邮政编码:100875。(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生招生”栏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打印,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学部(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19年初公布。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2019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9年、2020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七、学费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八、其他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北师大2019年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4.联系方式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E-mail:yanzh@bnu.edu.cn附件:学部(院系)联系方式:学部(院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教育学部姚老师010-58804092英东楼242室哲学学院刘老师010-58801006主楼A区801室文学院赵老师010-58805596主楼C区5046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武老师010-58807983后主楼1009室历史学院郭老师010-58806157科技楼B区9层数学科学学院邹老师010-58807749后主楼1306室物理学系李老师010-58808030教十楼104室化学学院贺老师010-58809779化学楼123室生命科学学院黄老师010-58809898生地楼123室地理科学学部胡老师010-58805219京师大厦9811体育与运动学院张老师010-58802226体育馆131室心理学部刘老师010-58805302后主楼1404室常用链接学校主页研究生院科学研究学部院系组织机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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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健全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中外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一、招生人数拟招收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二、招生对象及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具有硕士学位;3.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三、报名办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2.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采取现场交费方式,4月27日上午7:30至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交纳报名费200元并领取准考证,一经交付,不予退还。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请选择“教育博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选择“公开招考”,报考院系选择“汉语国际教育博士”,指导教师选择“暂未定”。3.报名者须于2019年4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请注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报名)。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5)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其他可以表明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7)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四、选拔方式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1.初试初试科目:汉语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汉语与中国文化基础、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各科目考试均为笔试,时间均为三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外语考试不含听力,不指定参考书。初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28日。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复试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一定比例复试。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分外语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考察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并回答面试组的提问,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科研经历和成果、本人拟进行的学习和研究设想及理由等。复试时需提交研究选题计划,拟选择的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选题及相关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至少3000字。外语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为20分;综合能力面试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成绩为80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合格。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教务部批准,公示后录取。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五、培养方式1.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习年限4年。修课、开题、答辩等环节需集中在校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学期。2.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3.录取类别为定向,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不提供住宿和公费医疗。六、毕业和学位授予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七、收费汉语国际教育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10万元,2.5万元/生、学年。就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八、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教学办公室(主楼B305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联系人:洪平英;联系电话:(010)58800390。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主楼A区101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6。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yanzh@bnu.edu.cn。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bsdjjb@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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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览表

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览表类别码类别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学部(院、系)学习方式北京招生人数珠海招生人数是否接收推免生简章链接0252应用统计硕士统计学院全日制45接收招生简章0351法律硕士035101法律(非法学)法学院全日制13550北京接收,珠海不接收招生简章0352社会工作硕士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全日制100接收招生简章社会学院20接收招生简章0451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教育学部全日制2520不接收招生简章045106学科教学(化学)10接收045107学科教学(生物)10接收045109学科教学(历史)10接收045110学科教学(地理)10接收045115小学教育20接收045116心理健康教育2030北京接收,珠海不接收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1080接收045118学前教育20接收045119特殊教育10接收045102学科教学(思政)马克思主义学院60不接收招生简章教育学部10接收招生简章045103学科教学(语文)教育学部20接收招生简章文学院60接收招生简章045104学科教学(数学)教育学部10接收招生简章数学科学学院50接收招生简章045108学科教学(英语)教育学部20接收招生简章外国语言文学学院60接收招生简章0452体育硕士045201体育教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全日制6050接收招生简章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汉语文化学院全日制7550接收招生简章0454应用心理硕士心理学部非全日制200接收招生简章0551翻译硕士055101英语笔译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全日制45接收招生简章0552新闻与传播硕士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30接收招生简章1251工商管理硕士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非全日制200不接收招生简章1252公共管理硕士政府管理学院非全日制135100不接收招生简章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45招生简章1351艺术硕士135101音乐艺术与传媒学院全日制25接收招生简章135104电影14135105广播电视24135106舞蹈14135107美术23注: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也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简章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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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指南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指南1.本报考点现场确认对象为:网报时选择“1127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符合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1127)报考点公告中的各项条件和要求(详见链接),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未网报及未交费考生不得现场确认。2.时间:2019年11月8日—10日8:30—16:30为减少考生在确认现场的滞留时间,请考生根据本人报名号所属范围,按照具体时间安排(现场确认前在我校研招网另行通知)到我校采集电子照片、确认报名信息,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谢谢合作。3.地点:主楼一层大厅(四季厅)东侧。点击此处查看北京师范大学平面示意图。4.必须携带材料:(1)本人截至2019年12月22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应届生携带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3)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携带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携带学位证书;(4)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考生携带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的考生携带近三个月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或近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以上四种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即可,近三个月指2019年7月-9月或8月-10月。(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将认证报告复印件提交至报考学部院系(考生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申请高等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5.学校停车位非常有限且停车费较高,请尽量不要自驾车。6.考生须知(1)关于准考证下载请于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3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准考证。考试时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入场。(2)关于考场安排考场安排将于2019年12月中旬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请届时登陆查询,网址为http://yz.bnu.edu.cn。(3)关于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4)关于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预计2020年2月10日后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研招办不接受电话查询,不寄发书面成绩单。(5)关于辅导班及辅导材料我校不组织任何考研辅导班。除公布的自命题考试大纲外,我校不提供任何辅导材料。请勿购买所谓的2020年“研究生试题”等,以免上当受骗。(6)诚信考试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不抄袭,不夹带,自觉杜绝各种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秩序,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预祝各位考生考出真实水平,取得理想成绩!《刑法修正案(九)》(节选)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略)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附件列表工作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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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咨询会(珠海、武汉、昆明、广州)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咨询会(珠海、武汉、昆明、广州)各位考生:我校将在珠海、武汉、昆明、广州开展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咨询会,现场解答我校研究生报考、推免政策、奖助学金等问题,欢迎广大考生前往咨询。珠海场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11:30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木铎楼A216武汉场时间:10月12日地点:武汉大学(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昆明场时间:10月12日上午9:30—11:30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图书馆前喷泉处)广州场时间:10月13日下午14:00—17:30地点:番禺大学城广州大学商业中心旁红棉路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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