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保研夏令营通知

武汉大学 2019-05-28 浏览量: 1997
    保研是2020考研的同学们十分关注的话题,参加院校的保研夏令营活动能够帮助同学们更轻松的考研,所以小编为大家分享“2020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保研夏令营通知”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促进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增进优秀大学生对学院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优秀学子对化学学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经研究,我院决定举办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
 
  一、夏令营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负责的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暑期夏令营活动由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组长:周翔 卢昌宁
 
  副组长:胡斌
 
  纪检:徐冶琼
 
  成员:吴奕 张先正 庄林 周洪元 邓鹤翔 张志凌 唐红定 蒋风雷 李峰 于萍 赵发琼 周平
 
  二、计划数
 
  原则上150人,其中校外营员人数不少于50%,若报名踊跃且生源质量较高可适当增加。
 
  三、申请条件及办法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需具备以下条件:
 
  1. US News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国重点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或所学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0届毕业生,含境外高校当年毕业学生);个别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占参营人数比例不超过5%);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列。
 
  2. 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3. 外语水平良好。
 
  4. 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1)1份,须有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和教务部门盖章。
 
  2.《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个人陈述》(附件2)1份。
 
  3.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均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其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如TOEFL、GRE、雅思成绩等
 
  5.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请自行按顺序装订好。申请人获得参营资格后,入营报到时提交《申请表》、《个人陈述》和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科研成果等纸质材料原件,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竞赛证书需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6月16日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loginentry.action),选择“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选拔”报名项目,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和个人陈述,并上传照片。在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表》和《个人陈述》。注:网上申请和所有纸质材料提交缺一不可,且必须保持一致,材料须真实有效。
 
  四、营员名单的审定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择优提出建议营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核通过者即为夏令营营员,入选的夏令营营员名单将在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网站上公布。入选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五、优秀营员选拔考核
 
  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学院将按一级学科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三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一)考核内容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营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
 
  (2)专业笔试
 
  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情况及基本技能等。
 
  (3)综合面试
 
  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但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二)选拔考核综合成绩的计算
 
  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30%+专业笔试成绩×35%+专业面试成绩×35%。
 
  (三)优秀营员选拔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学院择优确定优秀营员名单,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为70%左右。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
 
  六、优惠政策
 
  获得《武汉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的2019年我院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我院的推免生,可免复试接收为武汉大学2020年推免生。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免复试录取。
 
  七、奖学金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八、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
 
  学院进行校外招生宣传的同时,对少数符合夏令营营员条件的优秀生源,可进行夏令营选拔考核。拟获得优秀营员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审核、优秀营员公示”后30日内,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录入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由系统记载、留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九、有关费用
 
  学院免费提供营员在夏令营期间的食宿(武汉市本地学校的营员不安排住宿),并为营员购买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外地学校的营员凭票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用。
 
  十、夏令营活动日程安排
 
  十一、联系方式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网站:http://chem.whu.edu.cn
 
  网上报名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loginentry.action
 
  联系地址: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6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淑娟老师
 
  电话:027-68752469
 
  电子邮箱: snowwu@whu.edu.cn
 
 
   附件【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个人陈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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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600余人。欢迎海内外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7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上述招生计划数包括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工程博士(电子与信息领域、能源与环保领域)招生情况详见电子信息学院与水利水电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三、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学制:历史学院各专业、哲学学院各专业、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相关专业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四、报考条件(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二)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满六年并在临床科研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在职临床医师。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五、招生方式我校所有招生单位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一)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含优秀人才单独选拔: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19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公告》。(二)直接攻博:在符合我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60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三)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综合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六、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报名网址:yz.whu.edu.cn。(一)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2)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1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2019420100001_张某。(3)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简章。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除附加信息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内容,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七、资格审查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报考“高校思政教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214室。各培养单位须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一)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七)免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报考院系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点击下载2019年博士外语免试申请表)九、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确定候选人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十一、现场确认(一)时间:2019年3月—5月(二)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确认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各报考单位官网查看。(四)要求: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校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十二、综合考核培养单位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二)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模块构成及测试方式由培养单位决定并在细则中明确。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一般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培养单位也可自行确定权重比例并在细则明确。培养单位应设置体现本学科特色的考核测试办法,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培养单位应对各种招生方式拟录取的博士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对硕博连读生综合考核的时间、安排、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收取。十三、录取(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2019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我校各培养单位录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十四、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培养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年800—1500元。(三)奖助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学年)一等10%全额学费+0.6二等20%全额学费+0.3三等70%全额学费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推动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为主要目的设置,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上具有原创性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等级额度奖励人数特等奖(研究生学术创新校长奖)8万元不限一等奖5万元0-60人,(按学部分配名额)二等奖1.5万元0-400人,(按学部分配名额)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主要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6、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四)博士生教育培养项目及课程培养项目1、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项目主要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项目。2、研究生课程培养项目主要有:一级学科通开课建设项目;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必修课建设项目;研究学分课程建设项目;学术英语课程资助项目;慕课课程建设资助项目;全国性博士生论坛和暑期学校资助项目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或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十五、有关要求与说明(一)鼓励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制定本单位选拔实施细则,经学校批准后对外公布。(二)培养单位应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候选人名单、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五)上述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准。十六、信息查询及咨询(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二)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学院或导师。(三)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0.42.121.116/wdyz/)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四)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86-27-6875492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4室邮编:430072点击下载《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外语免试申请表》点击查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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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19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方式培养单位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学位类型招生计划教育科学研究院040101教育学原理学术学位10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生命科学院085238生物工程专业学位1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确定。三、学习形式和学制学习形式: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四、学习地点原则上在武汉大学完成必修课程的学习,在乐山师范学院完成选修课程的学习,必修环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武汉大学或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五、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六、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查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乐山师院联合培养”七、初试及复试(一)初试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2-24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及分值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武汉大学2019年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有关内容。(二)复试复试时间:2019年3月-4月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八、调剂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九、体检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十、录取(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同一培养单位相同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十、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相关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除按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外,乐山师范学院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期间提供免费住宿,给予3000元/年·人的生活补助,并在武汉大学已经设立的奖励基础上,另外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十二、就业按武汉大学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乐山师范学院优先选拔一定比例的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到该校就业。十三、有关情况说明1、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3、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十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6室2、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ces.whu.edu.cn电话(传真):027-68772118邮编:430072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行政楼三楼3、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址:http://www.bio.whu.edu.cn/电话:027-68756695邮编:43007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生命科学科学院1105室4、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址:http://jiaoknew.lsnu.edu.cn电话:0833-2277837邮编:614004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5、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网址:http://210.41.160.7/电话:0833-2277186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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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

武汉大学关于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根据《国家医学考生中心关于2020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2019】134号)文件精神,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将在2020年3月14日举行,我校设置考点。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1.通过全日制研究生培养途径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学历者,在相对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两年以上;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和学历者,在相对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2.已获得申请学位专业相对应的医师资格证书。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师。4.申请者必须是本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临床医师。二、报考方法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到研究生院A410室现场报名:①两张2寸登记照(照片后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③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名须本人办理,请将上述复印件按顺序排列并装订。3.报名费用:120元/人。注意:所有考生报名费须在审核通过后于12月26日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流程现场报名时告知。审核未通过就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4.考试科目:所有考生限报英语语种。以前参加过学位课程学习的考生持以上材料到所在院系报名。如因提供的报考材料有误或信息虚假,而最终导致考试成绩失效无法申请学位者,考生自负责任。三、考试事宜1.考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8:30-11:30。2.考试地点及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四、咨询事宜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7-68752830刘老师医学部:联系电话:027-68759327沈老师第一临床学院:联系电话:027—88041911转88884周老师第二临床学院:联系电话:027-67812829杨老师口腔医学院:联系电话:027-87686105于老师研究生院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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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文件精神,我校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68人,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同时,本计划考生限报我校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数字5)。分省计划为:河北2人、内蒙古6人、辽宁2人、吉林4人、黑龙江2人、湖北2人、湖南2人、广西10人、海南2人、重庆2人、四川2人、贵州4人、云南4人、西藏4人、甘肃4人、青海2人、宁夏4人、新疆8人,新疆兵团2人。三、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四、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三)考生的学历条件参照《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学历条件。(四)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五、报名(一)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并领取网报校验码。(二)报名材料考生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寄(送)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登记表》中单位意见(在职考生)一栏不能空白,且不能更改。(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1)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特别提醒: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8年11月6日—10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六、初试、复试及录取(一)初试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初试科目与报考相同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二)复试1、依照分省计划,参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国家线,综合考虑考生民族、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因素,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时间:2019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三)录取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与其它类型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4、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七、其他(一)初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学校进行培养,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二)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自理。(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五)若生源所在地对报考专业有限制,考生须严格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专业的限制进行报考,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报考点代码:4201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电话(传真):027﹣68754125,68752332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whu.edu.cn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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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方式培养单位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学位类型招生计划教育科学研究院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10生命科学院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1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确定。三、学习形式和学制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2年。四、学习地点原则上在武汉大学完成必修课程的学习,在乐山师范学院完成选修课程的学习,必修环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武汉大学或乐山师范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五、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六、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查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乐山师院联合培养”七、初试及复试(一)初试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1-23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及分值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武汉大学2020年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有关内容。(二)复试复试时间:2020年3月-4月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八、调剂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九、体检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十、录取(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同一培养单位相同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十、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相关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除按照《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外,乐山师范学院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期间提供免费住宿,给予3000元/年·人的生活补助,并在武汉大学已经设立的奖励基础上,另外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十二、就业按武汉大学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乐山师范学院优先选拔一定比例的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到该校就业。十三、有关情况说明1、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3、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十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ces.whu.edu.cn电话(传真):027-68772118邮编:430072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行政楼三楼3、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址:http://www.bio.whu.edu.cn/电话:027-68756695邮编:43007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生命科学科学院1105室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处网址:http://kejc.lsnu.edu.cn/电话:0833-2276026邮编:614000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308室5、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址:http://jiaoknew.lsnu.edu.cn电话:0833-2277837邮编:614004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6、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网址:http://210.41.160.7/电话:0833-2277186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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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6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600余人。欢迎海内外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9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上述招生计划数包括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工程博士(土木水利、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招生情况详见水利水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测绘遥感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专业目录。三、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学制:历史学院各专业、哲学学院各专业、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相关专业学制4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四、报考条件(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于2020年3-5月现场确认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请考生认真考虑,审慎报考。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二)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最晚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本科毕业满六年(截止2020年8月31日),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临床科研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在职临床医师。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三)报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五、招生方式我校所有招生单位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一)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含优秀人才单独选拔: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20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公告》。(二)直接攻博:在符合我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60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三)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综合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六、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2020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一)时间:2019年11月19日—12月14日。(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2)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1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2020420100001_张某。(3)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简章。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除附加信息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内容,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七、资格审查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报考“高校思政教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9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室,430072,027-68754920)。各培养单位须在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可于2020年1月3日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20)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一)时间:2020年3月7日(暂定)上午8:30-11:30。(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七)免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9年12月14日)向报考院系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点击下载外语免试申请表)九、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2020年3月13日前(各学院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参见其实施细则)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二)《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确定候选人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十一、现场确认(一)时间:2020年3月—5月(二)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请提前打印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确认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各报考单位官网查看。(四)要求: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校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十二、综合考核培养单位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二)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模块构成及测试方式由培养单位决定并在细则中明确。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一般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培养单位也可自行确定权重比例并在细则明确。培养单位应设置体现本学科特色的考核测试办法,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培养单位应对各种招生方式拟录取的博士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对硕博连读生综合考核的时间、安排、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收取。十三、录取(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2020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我校各培养单位录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十四、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培养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每年800-2000元左右。(三)奖助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博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基础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优秀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学年)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10%全额学费+0.6二等20%全额学费+0.3基础学业奖学金--100%全额学费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推动学术创新与社会贡献为主要目的设置,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上具有原创性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等级额度奖励人数特等奖(研究生学术创新校长奖)8万元不限一等奖5万元0-60人,(按学部分配名额)二等奖1.5万元0-400人,(按学部分配名额)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主要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发挥“三助”工作的培养功能,坚持把助研作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提升助教对研究生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有效作用,重视通过助管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能力锻炼。助教岗位津贴标准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设置,助研岗位津贴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工作绩效确定,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硕士生20元/小时,博生生23元/小时,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2小时。6、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四)博士生教育培养项目及课程培养项目1、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项目主要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项目。2、研究生课程培养项目主要有: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含一级学科通开课建设、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专业必修课建设、公共选修课建设、研究学分课程建设);学术英语课程资助项目;慕课课程建设资助项目;全国性博士生论坛和暑期学校资助项目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或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十五、有关要求与说明(一)鼓励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制定本单位选拔实施细则,经学校批准后对外公布。(二)符合要求的部分优秀博士生导师可跨单位上岗招收博士生。各培养单位统筹考虑人才培养、科研需求、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因素,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校内其他单位的博士指导教师到本单位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做好相关工作。招生计划在本单位已下达的计划内安排,学生培养等事宜由本单位负责。(三)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维护博士生招生选拔的公平公正,按不区分导师招生的培养单位,学生在培养阶段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四)培养单位应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候选人名单、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六)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七)上述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准。十六、信息查询及咨询(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二)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学院或导师。(三)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0.42.121.116/wdyz/)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四)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86-27-6875492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室邮编: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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