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5-20 浏览量: 1212
   保研是2020考研的同学们十分关注的话题,参加院校的保研夏令营活动能够帮助同学们更轻松的考研,所以小编为大家分享“2020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关于举办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将举办2019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选拔优秀学生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的7个二级学科的免试推荐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夏令营计划开营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以正式入营通知为准),主要内容包括学术讲座、名师座谈、实践学习等环节。本次夏令营将作为我院招收校外2020级推免生的重要方式,欢迎全国广大优秀大学生踊跃报名!
 
  二、拟招募营员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含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
 
  三、拟招募营员计划
 
  共40人,其中本校营员不超过30%。
 
  四、申请资格及办法
 
  (一)申请资格
 
  1.全国重点大学或省部级重点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0届毕业生);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近专业本科生优先考虑。
 
  2.本科前五学期学习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居前20%(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4.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425分以上),其他语种可提交相关成绩证明。
 
  (二)申请方式
 
  1.材料提交:
 
  (1)申请表一份。
 
  (2)个人陈述一份。
 
  (3)专家推荐信两封,需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分别推荐。
 
  (4)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成绩排名。
 
  (6)各类证书(含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复印件等。
 
  (8)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9)安全责任书。
 
  (10)报名信息统计表。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即日起至5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将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命名为“所在学校及院系-姓名-申请专业”,发至:zhaiy594@nenu.edu.cn。
 
  (2)纸质版材料在报到当天交至报到处。
 
  (3)审核工作由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组织专门委员会负责,参营名单将于2019年6月3日前在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夏令营报名网站公布,未列入参营名单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4)被录取者需要加入本次夏令营专用QQ群(群号471852783),以方便接受通知信息,并进行咨询交流,申请时请注明学校及姓名。
 
  五、费用和补助
 
  (一)为学生提供伙食。
 
  (二)为非本校学生提供住宿。
 
  (三)为非长春地区高校学生报销往返硬座火车票费用。
 
  (四)注意事项:
 
  1.学生需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请仔细核对银行信息(建议最 好是交通银行账户),因个人原因导致汇款有误,学部不负相应责任;该卡号可以是非本人的,但如若造成财务纠纷,学部概不负责;未参加夏令营、中途退营或未完整参加夏令营的同学将不予报销。
 
  2.凡有需要报销交通费的外地同学,请将往返程票据(仅报销硬座费用)于2019年7月1日前自行送达或顺丰快递邮寄至马克思主义学部,联系方式0431-85099587(注明“夏令营交通报销”,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六、选拔考核
 
  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共分两个部分:背景评估、综合考察:
 
  (一)背景评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学历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
 
  (二)综合考察:通过座谈、观点发表、文章撰写等形式考察申请人学术兴趣、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
 
  (三)结业:根据学员在各项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并在学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优秀营员统一发放《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并为所有营员颁发“营员结业证书”。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学生在我学部研究生推免复试及招生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夏令营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

主 题

活动内容

地 点

6月14日

14:00-16:30

报到注册

1.发放材料

2.安排入住

223会议室

17:30-19:00

师生互动

1.学员介绍

2.师生互动

餐 厅

6月15日

8:30-9:30

开营仪式

1.学校、学部简介

2.活动安排

3.集体合影

329多功能厅

9:30-11:30

名家讲座

讲 座

14:00-17:00

专业介绍与座谈

1.专业介绍

2.座 谈

229多功能厅

6月16日

 

8:30-11:30

实践学习

1.素质拓展

2.参观考察

学部门前集合

14:00-15:00

闭营仪式

1.颁发结业证书

2.部长致辞

329多功能厅

15:00--

营员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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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学(代码130200,音乐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马克思主义学部),统计学(代码071400,数学与统计学院),凝聚态物理(代码070205,物理学院)4.如报考的学院(部)采用申请考核制,其他要求参见该学院(部)2020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20年关于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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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预通知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一、接收专业(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的专业除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信息可暂参考《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专业信息以9月份发布的《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统计学、化学、物理学、教育学、生物学、生态学、草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专业信息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一)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5.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名额。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上述6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学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二)直博生申请条件在满足“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基础上,仍须符合接收直博生的学院(部)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三、申请程序(一)预报名拟申请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度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须于2019年9月2日8:00至9月27日17:00(暂定)期间,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具体网址另行通知。(二)复试1.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部)自定。2.复试需要交验的材料:(1)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东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登记表》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3)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4)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5)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6)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复印件。(7)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a.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b.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三)正式报名凡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者,还须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除此之外,凡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为直博生的申请者,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四、学费及奖助1.推免硕士生硕士学费标准及学制暂请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直博生直博生学费总额为3万元/人,基本学制为5年。学校提供丰厚的奖助学金,具体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直博生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待遇,且可获得1万元/生的专项奖学金。五.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生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电子邮箱教育学部肖建光85098033xiaojg074@nenu.edu.cn政法学院刘丽娜84536373liuln617@nenu.edu.cn经济学院宋晓巍84537691songxw624@nenu.edu.cn文学院孙茂东85098572sunmd108@nenu.edu.cn历史文化学院张泰居85099418zhangtj557@nenu.edu.cn外国语学院王洋85099181wangy263@nenu.edu.cn音乐学院孙志伟84536636sunzw223@nenu.edu.cn美术学院程志新84537613chengzx977@nenu.edu.cn商学院荣丽敏84537675ronglm516@nenu.edu.cn马克思主义学部年景85099532nianj123@nenu.edu.cn心理学院刘鸿辰85099535greenhome19@126.com数学与统计学院解悦85099763jiey524@nenu.edu.cn物理学院宋博骞85099666songbq010@nenu.edu.cn化学学院张鹏85099667zhangp558@nenu.edu.cn生命科学学院刘丹平85099590liudp669@nenu.edu.cn地理科学学院邹存铭85099550zoucm100@nenu.edu.cn体育学院郭艳红85099879guoyh672@nenu.edu.cn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王红岩84536338wanghy668@nenu.edu.cn传媒科学学院平迪845363131141628818@qq.com环境学院齐天凤89165610qitf744@nenu.edu.cn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王子刚85099039wangzg599@nenu.edu.cn说明:此预通知发布后,若2020招生年度国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及时调整相关内容并体现在今年9月份发布的正式通知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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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及我校《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具名向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为0431-85099608,电子邮箱为yzb@nenu.edu.cn。特别说明: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10月24日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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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关于2019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关于2019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户口是否转入我校由学生自行决定,迁移户口的学生请于入学报到时申报落户,过后不予办理。办理入学户口迁移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不允许涂改;迁移证姓名一栏必须与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市或县一级。户口迁移地点:录取到本部校区(人民大街校区)各学院(部、所)的新生户口迁移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咨询电话0431-85099938。录取到净月校区各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431-8453611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时到户籍科办理转户口手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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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一、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组织管理1.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审定各单位调剂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2.各单位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3.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4.各单位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三、工作实施(一)复试比例我校执行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二)复试方式及内容1.专业课测试形式为笔试或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至3小时。各单位根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确定测试内容。2.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所占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2)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及潜在能力素质。对专业学位考生应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单位在面试中应组织思政工作相关人员与考生面谈,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4.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在复试之前应按照《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严格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为每科1.5至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可以不加试。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在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开展体检工作的通知》,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单位和校医院联合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各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资格。(三)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调剂复试(一)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管理类联考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7.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调剂。(二)调剂服务系统校内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校外调剂考生(初试未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根据各单位提出的调剂需求,在“调剂服务系统”中统一设置我校所有拟接收调剂专业的开通与关闭时间。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按已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从申请调剂的考生中遴选参加复试考生。及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五、拟录取名单确定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各单位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2.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4.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其名额可由各单位按该专业其他考生的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各单位须做好自愿放弃复试资格考生的记录。5.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单位须将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6.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单位需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内容包括: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最终成绩,对调剂考生、单独考试、少民计划、士兵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注明。7.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六、“单独考试”及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单独考试”及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一)“单独考试”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二)“少民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少民计划”分省计划择优确定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定向省、市、自治区初试总分基本要求(满分500分)初试总分基本要求(满分300分)内蒙古自治区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加15分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加9分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吉林省重庆市云南省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10分,且不低于248分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6分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贵州省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25分,且不低于248分不低于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总分减15分其他248分149分报考此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此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三)“士兵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士兵计划”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该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我校不接收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调入此计划。七、纪律要求及监督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领导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如有必要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4.实行复议制度。如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实名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0431-85099608(研招办),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0431-85098259(纪委),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518室八、其他1.各单位应在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类材料上报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2.各单位确定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后,应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做好记录备查。考生可在各单位网站上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3.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4.各单位在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3月20日附:资格审查材料要求一、所有考生须提交材料:1.考生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本科学历考生:(1)应届本科生须出示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毕业。(3)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4.同等学力考生:(1)大专毕业证书原件(须于2017年9月1日前毕业)或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于2014年9月1日前毕业;(2)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原件,和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不须出示。5.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附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以上材料,除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A4纸型)。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需提交材料: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加分政策,须于复试前向报考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2.拟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报考院部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3.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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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我校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2019年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及报考所需个人陈述和专家推荐信如下: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9年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doc】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汉语国际教育).doc】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含世界中古史研究所).doc】附件【5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6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x】附件【7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8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9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10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11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12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13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14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doc】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适用).doc】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申请考核适用).doc】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普通招考、申请考核适用).doc】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申请考核适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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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6.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二、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除第4、5点之外的各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原则上应为“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至我校,否则不予准考。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6)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2.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初试的第四科须到我校参加考试,建议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五、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1.初试(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第四科到校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第四科到校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3)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复试(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院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2)同等学力、部分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是否属于跨学科由各招生院部进行认定。(3)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六、录取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2.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七、奖助办法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八、住宿住宿地点在培养所在校区,均为4人间,住宿费标准以录取当年入学须知为准。九、其他1.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发。3.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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