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 2018-12-21 浏览量: 1281
  全国各省市院校已发布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及相关内容,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专业目录中公布的部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专业可接收推免生,具体参见 “接受推荐免试学科、专业”( 见附件一),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研究生一年级期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凡具备申请条件者10月10日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并将有关材料直接交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一级学科门类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由所在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推免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见附件三)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交或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
 
  (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三、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2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月12日16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初审合格推免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2.10月18日前,各学院(中心)要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形式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复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拟录取,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7.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8.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9.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
 
  四、其他
 
  1.考生所报专业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为准。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4.本章程的解释权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 系 人:兰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附件:(一)接受推荐免试生的硕士学科、专业
 
  (二)各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辽宁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
 

附件:

(一)接受推荐免试学科、专业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类型
学习方式
政治与行政学院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教育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心理学院
040201
基础心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心理学院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心理学院
040203
应用心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历史系
060200
中国史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历史系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旅游系
120203
旅游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美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声乐表演、教学与文化研究
学术型
全日制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器乐艺术
学术型
全日制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理论
学术型
全日制
音乐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全日制
外语学院英语系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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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凡具备申请条件者10月8日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并将有关材料直接交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3、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应在本科专业全体学生排名20%以内。(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5、英语一般应过大学英语6级(426分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6、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7、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9、跨一级学科门类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份;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4、提供申请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交或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三、审批程序(一)初审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招办并组织面试。研招办10月10日16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初审合格推免生来我校参加复试。2、各学院(中心)在10月15日前将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招办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招办对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拟录取,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二)复审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6.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7.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8.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9.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10.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NEXT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招办。附: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地址联系电话:0411-负责人政治与行政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8582755582158311李玉珂院长院办陈老师法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8582778885827002丁慧院长院办董老师教育科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8215867482158351杜岩岩副院长院办陈老师心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8215643282156430刘文副院长院办王老师心理学院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82156450刘强副院长文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8599230285992305洪飏副院长院办张老师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8582703385827042谢春山副院长院办于老师外语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外语学院8215867882159596崔万有副院长院办魏老师美术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8215666182156957关慧良院长院办魏老师音乐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8215804282158537刘世虎院长院办李老师体育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8215854582159375苗志文院长院办铁老师数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数学学院8215862682158356孙德山副院长院办刘老师物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物理学院8215877882158367潘峰院长院办于老师化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化学学院8215897782158329宫利东院长院办毛老师城市与环境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8215870682158364张威副院长院办陈老师生命科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8582706885827078李秋莉副院长院办黄老师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8599241585992005王向阳副院长院办邱老师管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8215924682158423张秀兰副院长院办公老师海洋经济中心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中心8215841282158412孙才志主任院办伏老师国际教育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8215817682159067李宝贵院长院办刘老师国际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8215692182156904董广才院长院办刘老师影视艺术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8599297285992958石竹青院长院办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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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均可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于10月10日前直接用特快专递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3、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应在本科专业全体学生排名20%以内。(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5、英语一般应过大学英语6级(426分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6、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7、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表(下载,请双面打印)2份;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公章;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4、提供申请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三、审批程序(一)初审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3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发出面试通知并组织面试。2、各学院(中心)在10月15日前将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招办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招办将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公示7天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招办向其发出接收函并签订相关协议。3、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在10月2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摄像等报名手续,但不得再参加统考。凡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二)复审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6.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7.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8.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9.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10.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招办。附: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地址联系电话:0411-负责人政治与行政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8215755582158311苑晓杰院长院办陈老师法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8582778885827001丁慧院长院办董老师教育科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8215867482158312朱宁波副院长院办陈老师文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8599230285992305王毅副院长院办张老师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8599703385998347谢春山副院长院办王老师外语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外语学院8215867882159596白彬副院长院办魏老师美术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8215666182156957关慧良副院长院办音乐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8215804282158537郭建民院长院办李老师体育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8215854582159375于文谦院长院办刘老师数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数学学院8215862682158356韩友发院长院办高老师物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物理学院8215864482158367潘峰院长院办刘老师化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化学学院8215830982158329焦庆祝院长院办毛老师城市与环境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8215870682158364李永化院长院办陈老师生命科学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8582706885827078李秋莉副院长院办黄老师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邮编:11608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8599241585992005王向阳副院长院办邱老师管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8215924682158423张秀兰副院长院办公老师海洋经济中心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中心8215841282158390孙才志主任院办张老师国际教育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8215817682159067李宝贵院长院办刘老师国际商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8215692182156904董广才院长院办李老师影视艺术学院邮编:116029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8599297285992956石竹青院长院办王老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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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调剂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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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校统招硕士招生调剂信息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我校已发布缺额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调剂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48小时后研招网自行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志愿,48小时内我校不予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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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实施学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建校68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1860人,专任教师1139余人,博士生导师127人,硕士生导师681人;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近13000人,硕士、博士在校生近5700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双聘”院士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30人,千人层次人选28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0人,辽宁特聘教授16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70人次,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人,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大连市优秀专家25人次,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7人,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6人,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项目支持计划16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1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现有64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示范性专业11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7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7个;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现有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9个辽宁省重点学科。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学、心理学和地理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现有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14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10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318项;出版专著926部;发表论文8879篇,其中被SCI收录845篇,被EI、ISTP、SSCI等收录410篇;获授权专利42项;获得各项科研成果奖励492项;签订“四技”合同71项。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大平台,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14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合作建设国际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是我校专门接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和华侨学生的二级学院,是中共中央统战部侨务事务局华文教育基地,是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来华留学工作示范建设高校,每年接收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次,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学校还在美国迈阿密大学、意大利米兰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学院。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教育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高校物业管理先进单位、高校后勤信息与宣传先进单位、计划生育系统质量管理QC成果先进单位,教育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测试站。先后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来华留学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党委、文明单位。考生须知一、招生人数:我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800人(含推免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20人(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上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各专业计划数可能会根据生源、初试成绩和录取推免硕士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四)考生除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外,还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考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均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二者均在辽宁师范大学上课。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0年10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五、入学考试: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2.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3.初试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二)复试我校将在校园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科目: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知识面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2.复试时间、名单、办法及其它具体事宜请于2020年3月份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3.复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六、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七、录取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考生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九、我校学科教学(生物、地理、化学、物理、体育、语文)专业设有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关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研究生项目的有关说明”。十、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了解最新资讯,学费标准参见2019年,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示为准。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一)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研究生助学金体系一般包括4类:国家助学金、贫困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其待遇水平,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我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其它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生,发放三年,每年发放10个月,计13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600元/月/生,按其学制年限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计6000元/年/生。2.贫困研究生资助我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一般包括8种形式:绿色通道、免除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贫困就业求职补助、励志助学金、其它资助。详情见《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助教、助研、助管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助管指学生参与本单位或学校各职能部处的非营利性管理工作。助教指学生参与本单位或校内其他教学单位非营利性的助教活动,如承担专业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以及协助教师指导实验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工作等。助研指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的助研活动,如承担项目负责人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专业设计和调研等工作,包括科学实验,实验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翻译等。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一般不少于4个月)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固定助管岗位按月计酬,每月酬金600元。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15元。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而设立,有贷款需求的研究生,由本人于每年9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限额为1.2万元。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国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而设立。详情可在网上查阅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3方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由国家下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评审。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评审的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在籍(休学、保留学籍、退学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我校每年将根据研究生招生需要、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有条件的情况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将向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特色学科、基础学科和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倾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学业奖按年级和培养类别设定评审计分方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范围为(以上述全日制在籍生总数为基数):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奖励范围100%,每生1万元,其它年级奖励范围70%,设三个等级:1.2万元、1万元、0.6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20%、30%、50%。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设三个等级:1万元、0.5万、0.2万元。特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专业前10%(根据当年政策、预算和生源质量可动态调整),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专业前60%,三个等级奖项不兼得。二、三年级的奖励范围为60%,设三个等级:1万元、0.5万元、0.3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10%、20%、70%。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主要指科研与实践创新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在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中有重大发现和做出重要贡献(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获奖等)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自筹,总额10万元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十二、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1、毕业就业(1)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需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享受“双少”照顾政策录取的研究生,回原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但须按规定预约床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3、培养所在校区:我校有两个校区,文学院、法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和影视艺术学院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其余学院(中心)的研究生均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十三、其他1、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邮编:116029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兰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411-82153737传真:0411-84202626E-mail:lsyjs@163.com学校代码:10165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众号-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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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实施学校。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建校67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1878人,专任教师1146余人,博士生导师113人,硕士生导师572人;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硕士、博士在校生近5000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双聘”院士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8人,千人层次人选2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5人,辽宁特聘教授16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高校优秀人才58人,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大连市优秀专家16人,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7人,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6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2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现有66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示范性专业11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5个;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其中有3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9个辽宁省重点学科。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和地理学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同时我校被辽宁省教育厅确立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智库基地,11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10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7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318项;出版专著926部;发表论文8879篇,其中被SCI收录845篇,被EI、ISTP、SSCI等收录410篇;获授权专利42项;获得各项科研成果奖励492项;签订“四技”合同71项。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大平台,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11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合作建设国际商学院。学校的国际教育学院是国务院侨办确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批准的外国留学生定点招生单位,是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每年接收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次,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学校还在美国迈阿密大学、意大利米兰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学院。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高校物业管理先进单位、高校后勤信息与宣传先进单位、计划生育系统质量管理QC成果先进单位,教育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测试站。先后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来华留学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党委、文明单位。考生须知一、招生人数:我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700人(含推免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20人(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上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各专业计划数可能会根据生源及初试成绩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均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二者均在辽宁师范大学上课。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19年10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入学考试: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及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历史学基础、体育综合、文博综合、体育学专业基础、考古学与文物学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3.初试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二)复试我校将在校园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1.复试科目: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时间、名单、办法及其它具体事宜请于2019年3月份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3.复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4.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六、录取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七、统考科目考试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八、我校学科教学(生物、地理、化学、物理、体育、语文)专业设有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关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研究生项目的有关说明”。九、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了解最新资讯,学费标准参见2018年,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示为准。十、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一)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研究生助学金体系一般包括5类: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贫困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其待遇水平,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我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其它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生,发放三年,每年发放10个月,计13000元/年/生;硕士研究生600元/月/生,按其学制年限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计6000元/年/生。2.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指“助研”岗位助学金、“助教”岗位助学金和“助管”岗位助学金,简称“三助”。“三助”的设立主要是为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便于其积累工作经验,同时“三助”岗位也是贫困学生获得补助的一种途径。(1)“助研”岗位助学金:承担项目负责人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专业设计和调研等工作,包括科学实验,实验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翻译等。导师可根据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立“助研”岗位,满工作量资助一般标准:博士研究生300-800元/月/生;硕士研究生300-600元/月/生,每年按10个月资助,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2)“助教”岗位助学金:承担专业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以及指导实验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工作等。各学院可因需设立“助教”岗位,岗位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在校研究生数的10%,助教劳务费标准和考核要求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助教津贴由用人单位自筹,发放手续按学校计财处要求办理。(3)“助管”岗位助学金:辅助学院和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相同。固定岗岗位数占在校研究生数1%左右,一般满工作量为每天工作4小时,资助标准为每人450元/月/生,每年按10个月资助;临时岗位若干,由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标准为12元/小时/生。固定岗位“助管”津贴由学校统筹,临时岗位的津贴由用人单位自筹。3.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力致贫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贫困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每年资助总额按在校生数×5元×10个月计。贫困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左右,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贫困研究生助学金一般每年11月评1次,遇特殊情况,机动处理。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而设立,有贷款需求的研究生,由本人于每年9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限额为1.2万元。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国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而设立。详情可在网上查阅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3方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由国家下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评审。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评审的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在籍(休学、保留学籍、退学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我校每年将根据研究生招生需要、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有条件的情况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将向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特色学科、基础学科和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倾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类管理,分类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范围为(以上述全日制在籍生总数为基数):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奖励范围100%,每生1万元,其它年级奖励范围70%,设三个等级:1.2万元、1万元、0.6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20%、30%、50%。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设二个等级:1万元、0.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学习成绩排在本专业年级前10%的校内(或其它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录取初试成绩专业排名前60%,二个等级奖项不兼得。二、三年级的奖励范围为60%,设三个等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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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于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浪漫之都”大连,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1年9月,建校66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1897人,专任教师1149余人,博士生导师113人,硕士生导师526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双聘”院士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9人,千人层次人选2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特聘教授1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高校优秀人才57人,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大连市优秀专家16人,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7人,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6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2个学院,现有66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示范性专业9个,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14个;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9个辽宁省重点学科。‍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被教育部确立为“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被辽宁省教育厅确立为2017年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设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海洋基因工程药物与天然活性产物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现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智库基地,11个其他类型研究基地;8个省高校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6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院。“十二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1212项;出版专著794部;发表论文6900篇,其中被SCI收录845篇,被EI、ISTP、SSCI等收录410篇;获授权专利42项;获得各项科研成果奖励559项;签订“四技”合同70项;推出高校新型智库成果13项。66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耕耘,自强不息,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余万名合格人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为人师表”校训,秉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在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同时,积极致力于现代教师教育,着眼于学校的综合性、国际化的长远发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不断凝聚发展力量,增强发展动力,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正向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目标迈进。考生须知一、招生人数:我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含推免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人(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考生在网报前须先核实本人的学籍、学历是否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到及信息是否正确(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查到将不予准考。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复试时均须查验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应届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原件并验收复印件,否则不予准考。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均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进行学习,二者均在辽宁师范大学上课。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8年10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入学考试: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及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历史学基础、体育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3.初试地点:由各市地报名点统一安排。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二)复试我校将在校园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1.复试科目: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时间及其它具体事宜请于2月中下旬到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3.复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六、统考科目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请考生到当地书店购买(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的2018年版);非统考科目的参考性考试大纲见研究生院网站。七、我校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设有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设有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关于联合培养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联合培养心理学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培养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学科教学(生物、地理、化学、物理、体育、语文)专业设有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八、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了解最新资讯,学费标准参见2017年,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示为准。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十、研究生奖助体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一)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研究生助学金体系一般包括5类: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贫困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其待遇水平,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我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其它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博士生1300元/月/生,发放三年,每年发放10个月,计13000元/年/生;硕士生600元/月/生,按其学制年限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计6000元/年/生。2.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指“助研”岗位助学金、“助教”岗位助学金和“助管”岗位助学金,简称“三助”。“三助”的设立主要是为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便于其积累工作经验,同时“三助”岗位也是贫困学生获得补助的一种途径。(1)“助研”岗位助学金:承担项目负责人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开发、专业设计和调研等工作,包括科学实验,实验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的撰写,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翻译等。导师可根据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立“助研”岗位,满工作量资助一般标准:博士生300-800元/月/生;硕士生300-600元/月/生,每年按10个月资助,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2)“助教”岗位助学金:承担专业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授课、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以及指导实验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工作等。各学院可因需设立“助教”岗位,岗位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在校研究生数的10%,助教劳务费标准和考核要求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助教津贴由用人单位自筹,发放手续按学校计财处要求办理。(3)“助管”岗位助学金:辅助学院和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博士生、硕士生资助标准相同。固定岗岗位数占在校研究生数1%左右,一般满工作量为每天工作4小时,资助标准为每人450元/月/生,每年按10个月资助;临时岗位若干,由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标准为10元/小时/生。固定岗位“助管”津贴由学校统筹,临时岗位的由用人单位自筹。3.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研究生贫困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偶遇不可抗力致贫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特困研究生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每年资助总额按在校生数×5元×10个月计。贫困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左右,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贫困研究生助学金一般每年11月评1次,遇特殊情况,机动处理。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而设立,有贷款需求的研究生,由本人于每年9月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限额为1.2万元。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国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而设立。详情可在网上查阅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二)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3方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名额由国家下达,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评审。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评审的基本条件。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和范围为(以上述全日制在籍生总数为基数):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奖励范围100%,每生1万元,其它年级奖励范围70%,设三个等级:1.2万元、1万元、0.6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20%、30%、50%。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设二个等级:1万元、0.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学习成绩排在年级专业前10%的校内(或其他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生,名额按当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二、三年级的奖励范围限定在录取成绩专业排名前60%,设三个等级:1万元、0.5万元、0.3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10%、20%、70%。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主要指科研与实践创新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在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中有重大发现和做出重要贡献(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获奖等)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自筹,总额10万元左右。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邮编:116029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侯少龙老师、兰贺元老师联系电话:0411-82153737传真:0411-84202626E-mail:lsyjs@163.com学校代码: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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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我校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00人(含推免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考生在网报前须先核实本人的学籍、学历是否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到及信息是否正确(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查到将不予准考。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复试时均须查验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应届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原件并验收复印件,否则不予准考。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均为脱产学习。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7年10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入学考试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及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基础综合、312心理学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历史学基础、体育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2.初试时间:在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初试地点:由各市地报名点统一安排。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17年2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二)复试我校将在校园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1.复试科目: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时间及其它具体事宜请于2月中下旬到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3.复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六、考试大纲统考科目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基础综合等)请到当地书店购买(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的2017年版);非统考科目的参考性考试大纲见研究生院网站。七、我校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设有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设有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关于联合培养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联合培养心理学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培养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最新资讯,学费标准参见2016年。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邮编:116029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侯老师、兰老师联系电话:0411-82153737传真:0411-84202626E-mail:lsyjs@163.com学校代码: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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