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沈阳大学 2014-04-28 浏览量: 1141

沈阳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中心)要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

  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

  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部牵头组织实施。

  2、学校成立监察小组,委派监察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

  3、各学院(中心)成立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制定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领域)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应为单数。各复试小

  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各学院(中

  心)应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以增强

  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确保复试质量。

  三、资格审查

  各学院(中心)负责查验考生的相关证件:

  1、往届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留存一份复印件)、身份证(留存一份复印件)。

  2、应届生:准考证、学生证原件(留存一份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留存一份复印

  件),身份证(留存一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

  核对考生身份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查并填写《沈阳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

  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的安排与要求

  1、复试时间待定。

  2、复试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参考用书必须与招生简章公布的相一致。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科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满分150分,不记入复试成绩。

  专业笔试及英语笔试考试地点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专业笔试试题的命制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命题

  和评卷工作遵循初试专业试题的命制要求和规范。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要提高保密意

  识,加强对试题的命制、接收、保管、试卷及答案的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明

  确,确保万无一失。试题的印制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专业笔试试卷评阅过程中应遵循初试专业试卷的评阅规则及

  要求,加强试卷的复核工作,强化阅卷质量。

  (2)综合面试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人数为单数),其中须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如缺乏相关外语教师,可由研究

  生部进行协调解决;

  复试小组成员须当场评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沈阳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

  况记录表》(研究生部统一发放),并做好要点内容的记录。

  必须对每位面试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综合面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分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成绩为5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

  分成绩为50分。

  (3)复试要求

  合格考生由研究生部通知其参加复试。

  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应将考生的面试情况、成绩及上交的相关材料(大学成绩单及科研成果、等级证书、荣誉证

  书复印件和其它材料)转给学院,学院汇总考生的全部资格材料粘贴到《沈阳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

  复试情况记录表》中存档备查。

  考生在参加各种测试时学院均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

  收取复试考试费:美术学、项目管理及MBA专业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其他专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复试结

  束后各院将复试费交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统一交到学校计财处。复试费用于支付各学院面试费用,实行多不退

  少不补原则。

  五、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口语成绩低于30分,外

  语听力成绩低于30分,专业综合面试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9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

  绩不合格。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累计量化的办法,即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每位考生总成绩

  (满分800分)。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

  或做出突出贡献者,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专业复试小组提交说明

  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校外调剂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拟调剂到我校相关专业(领域)的考生,其成绩不低于全国A区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

  数线,同时须符合我校具体的调剂专业接收条件。

  2、所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填写调剂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有关事项

  各学院应在本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适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于4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部备

  案。复试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本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进入复试考生(含调剂)的百分比;

  3、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面试的实施细则及地点;

  5、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背景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职能部门全程监督的制度。我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到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

  监督。

  2.实行复试信息公布制度。要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办法等信息及时公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3.实行巡视制度。学校复试巡视小组将到各学院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4.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

  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

  通。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

  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九、沈阳大学研究生部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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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退役大学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2019年录取人数,复试阶段将做动态调整。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303人,其中退役大学生计划10人。二、报名条件(一)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3.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五、复试(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请先参考我校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复试前通过沈阳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二)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六、录取(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七、其它(一)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考试大纲。(二)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三)专业目录、招生政策等信息请登陆沈阳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四)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联系部门:沈阳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大学南院1号楼B424)联系电话:024-62266962学校官网:http://www.syu.edu.cn/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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