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考研调剂信息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4-07-31 浏览量: 1154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考研调剂信息

        2013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内蒙古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25个院(部、中心),85个实验室,49个研究院所,62个本科专业,博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授权学科1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85个,15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领域,拥有工程管理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 联系人、联系电话
001机械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002理学院  0471-6575470 15391150147苏老师
070102计算数学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应用数学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077401物理电子学
080901物理电子学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71400统计学
004化工学院 0471- 6575602 解老师 6576137韩老师
080706化工过程机械
081701化学工程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3生物化工
081704应用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083002环境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085235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00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5184744209胡老师
080701工程热物理
080702热能工程
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
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3002环境工程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00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471-15248128970李老师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007管理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202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
120201 会计学
120202企业管理
120203 旅游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与管理
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27000 统计学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010MBA教育中心 0471-6577191 、6577494 段老师 薛老师 王老师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003信息工程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008土木工程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81401岩土工程
081402结构工程
081403市政工程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12560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009轻工与纺织学院
082103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85220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011马克思主义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5思想[url=http://www.kaoyan.com/s/zhengzhi/]政治[/url]教育
012外国语学院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3电力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085207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014 建筑学院 0471-6578901 6575924
081300 建筑学
083300 城乡规划学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015 人文学院
030401民族学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16 商学院
120401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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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须知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须知1、本报考点接收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应正确选择报考点,凡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而造成后续不符合现场确认有关安排要求,导致耽误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报考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的,不可选择我校报考点,应选择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2、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37号)和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3、考生应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报考费190元/人。已交费未完成现场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4、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进入“研究生报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平台,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人数每半天设有上限。5、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成绩单)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由相应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6、现场确认时,考生接受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静脉信息的采集。采集成功后,考生方可现场照相(在指定背景、“2020研考”前景下),严禁以照片扫描代替现场照相。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丢失、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签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相关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A4纸打印),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为按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第二办公楼318室。7、现场照相后,报考点当场打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本人在相应位置书写指定文字并签字,上交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9、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时间:-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第三教学楼318室。联系电话:0471-6578901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2/15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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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8亩。经过68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62个研究院(所);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0个,具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建筑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有本科专业73个,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有自治区级“双一流”资助学科2个。学校现有本专科学生237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9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5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科学技术奖18项,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5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0余项,被SCI、EI、CPCI、C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800余篇。现有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9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6个自治区级研究中心及7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实验基地、示范基地。19个“草原英才”创新团队,7个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学校现有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工程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5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8名自治区教学名师。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开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二、申请专业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申请者可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申请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2、的全部课程考试(查)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3、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4、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5、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须由推荐学校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待“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相应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四、学费与奖助学金1、学费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翻译(专业学位)学费10000元/学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2、奖助学金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8万元;(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万元;(3)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4)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2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6000元/年,新生可参评,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参评此项奖学金有加分政策;(5)专项奖学金;(6)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五、其他事项1、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所提供虚假材料,我校不予接收。3、凡已推荐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或录取资格:(1)截止于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有违纪处分记录;(3)体检不合格的;(4)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5、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六、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爱民街49号邮编:010051联系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578901联系人:老师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附件【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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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第三条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第四条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院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可以适当扩大。第五条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第二章复试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审定学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导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学校的复试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第七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党总支)成员、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书》,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各留存一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1)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组织成立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学院的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信息等,指导各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3)负责本学院考生专业能力考查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阅卷和成绩报送以及专业技能的考查;(4)审核本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小组制定的综合面试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监督本学院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工作;(5)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6)审核确定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排序;(7)制定复试纪律、保密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8)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第八条学院组成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复试小组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工作。复试小组至少应有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成员为实名制,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前应制定和了解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现场独立评分,做好面试记录,并形成综合面试意见。第三章复试资格审查、缴费与体检第九条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一式二份):(1)资格审查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阶段成绩单);(3)往届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4)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4门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阶段主要学科课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自考成绩或成人本科成绩证明亦可);(6)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7)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得证明材料及复印件。(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第十条复试缴费(1)复试费执行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的收费标准;(2)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第十一条体检(1)考生在报名时领取体检表(需带近期一寸彩照),体检抽血需在上午十点前空腹进行。(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3)录取体检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四章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第十二条复试以外语考试、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三种形式分阶段进行。外语为复试必考科目(外国语言文学、翻译除外)。第十三条外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语考试为1小时。外语考试结束后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外语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面试。第十四条专业能力考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查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掌握情况、专业实验技能等。专业基本知识考察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专业实验技能考察方式由学院自定。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的命题、评卷工作。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根据工作情况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责任协议书》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自命题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留存。专业能力考查中的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笔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机密。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专业基本知识笔试环节的职责如下:(1)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命题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试卷印制、封装过程要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监督下进行,严防错装漏装。鼓励按一级学科命题,并大力推进题库命题。(2)试题印制数目须与考生数一致,严禁漏、错印或多印试题。印制试题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在封装好的试卷封口骑缝处签名,开考前严禁拆封。(3)复试笔试考场安排及要求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场安排要求及规则执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考场编排和安排考试。(4)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装订、密封、收发试卷及试卷的复核工作,并组织场地及人员完成评卷工作,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录像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同时也负责对各命题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及时处理评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评卷人员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评卷工作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定》执行,评卷期间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翻阅与本人评阅无关的试卷;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试卷不得带出阅卷室,严禁非评卷人员出入。为保持阅卷室的清静、整肃,评卷人员须一律关闭手机并上交。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圆珠笔。记得分,数字要准确、清晰、工整,如有更改,应由更改人签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每道题记分时可以保留一位小数,累计总分时四舍五入进位为整数。试卷评完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评阅过的试卷,一经查出,试卷一律作废并追究评卷人责任。第十五条复试考核均必须在可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笔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须全程、全覆盖摄像,综合面试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时间由各学院自定,面试过程须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所有复试过程的纸质材料(包括协议书、专业基本知识的试卷及评分标准、成绩评定单、面试记录等),视频监控、影像及录音资料(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试卷的印制、密封、评卷、面试等),须由学院统一留档保存,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第十六条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外语考试50分,专业能力考查100分,综合面试100分。(1)外语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与水平,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折合成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结果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实验技能的赋分比例由各学院自定。(3)综合面试:综合测评考生对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对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以提问、交谈为主要形式,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十章规定,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第十八条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另外两门所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如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第十九条考生需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复试准考证》参加各复试环节。考生参加要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第五章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第二十条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满分为60分;复试成绩权重为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满分为40分。第二十一条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拟录取考生不足的学位点,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可从相关专业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在原学位点的总成绩排序择优调入补充。调入考生单独排序,且排序在该学位点拟录取一志愿(含一志愿报考和一志愿调剂)考生之后。考生须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更改志愿信息。第二十二条各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复试结果,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复试情况登记表》;按照《复试信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复试考生信息库,并将电子版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十三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的体检、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第二十四条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考生加权后的复试成绩低于24分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5)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不予录取;(6)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不予录取。第六章复议及监督申诉第二十六条复试的复议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3日内,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第二十七条复试的监督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各学院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第二十八条复试申诉与举报方式学校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办公楼318室咨询电话:0471-6578901监督申诉电话:0471-6578961第七章其它第二十九条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第三十条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调剂、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之处,以教育部或内蒙教育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为准,内蒙古工业大学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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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办法

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第三条所有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第二章复试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学校的复试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第五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党总支)成员、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书》,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各留存一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1)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组织成立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学院的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信息等,指导各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3)负责本学院复试组织、成绩报送等工作。(4)审核本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小组制定的综合面试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监督本学院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工作。(5)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6)审核确定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排序。(7)制定复试纪律、保密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8)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第六条学院组成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复试小组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工作。复试小组至少应有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成员为实名制,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前应制定和了解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现场独立评分,做好面试记录,并形成综合面试意见。第三章复试安排第七条复试安排复试时间:10月14-18日。第八条复试地点:由相关学院安排第四章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第九条复试形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第十条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形式:(1)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复试工作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综合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综合面试应包含如下内容: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情况;掌握专业知识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维反映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验(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复试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第十一条复试考核均必须在可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综合面试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时间由各学院自定,面试过程须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所有复试过程的纸质材料、视频监控、影像及录音资料须由学院统一留档保存,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第十二条考生需凭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第五章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第十三条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第十四条复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给出评语和分数。第十五条报送复试结果时间:5:00前。第十六条研究生招生办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排名及录取意见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核准后公示拟录取名单。第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3)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不予录取。第六章体检第十八条体检(1)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体检。(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3)录取体检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4)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不予录取。第七章监督申诉第十九条复试的监督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第二十条复试申诉与举报方式学校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办公楼318室咨询电话:0471-6578901监督申诉电话:0471-6578961第八章其它第二十一条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第二十二条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应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进行调整,本办法未尽之处,以教育部或内蒙教育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为准,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10月12日附件【2020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复试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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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调剂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等信息。第三条各调剂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接收调剂生数等信息见附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统计表》。第四条调剂范围是我校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已达到复试比例要求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各学院各专业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调剂生源充足的可以适当扩大。第二章调剂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调剂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学校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组织协调调剂工作,审核各学院上报的调剂结果并确定最终调剂名单。第六条各学院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实施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电话等信息,指导学院严格按照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调剂工作,审批上报的推荐调剂名单。各学院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成立院级调剂工作小组或者按学位点成立调剂工作小组,负责调剂的具体工作。第七条各学院制定的调剂实施细则需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通过的调剂实施细则要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防止考生盲目报考。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第八条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必须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核“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和“考生调剂专业要求”无误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调剂基本要求”进行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第三章调剂政策规定第九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一)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19年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七)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之间可以互调,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八)少数民族考生调剂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照顾政策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的考生,执行国家当年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九)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但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我校调剂要求。第十条考生调剂专业要求除满足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专业要求。各专业调剂工作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由学位点根据相关招生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其他专业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具体调剂实施细则可登陆我校各学院网站查看。第四章调剂时间安排与程序第十一条调剂工作于3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当日进行。我校调剂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为3月20日00:00-3月20日15:00,调剂系统第二次开通视第一次调剂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通知。各学院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比例,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各专业是否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各专业调剂名单经所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会在当日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第十二条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进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学院要及时做好调剂志愿解锁和相关解释工作。第十五条研究生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接受考生的投诉举报。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附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统计表.xls】附件【各学院调剂细则发布.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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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各学院报到安排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各学院报到安排根据《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工作流程,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进行资格审查后,需要去各自学院报到和领取复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下载附件查询。附件【各学院复试安排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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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已公布,预计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具体专业调剂及要求、复试、录取等有关信息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imut.edu.cn)网站发布,届时考生可上网查看,待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直接登陆该网站填写调剂信息。欢迎广大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相应专业,因国家录取分数线尚未下达,欲咨询有关招生事宜的考生,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咨询。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机械工程学院李琦0471-6575464理学院张伟光0471-6575470信息工程学院全老师0471-3603464化工学院崔大明0471-6578980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日罕0471-657552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王文彬0471-6575943经济管理学院段玮0471-6577191土木工程学院张向东0471-6576007轻工与纺织学院刘正江15124787527MBA教育中心段玮0471-6577191马克思主义学院胡宇慧0471-6575223外国语学院其乐莫格0471-3602908电力学院刘志鸿0471-3602325建筑学院田文浩0471-6576107人文学院王凯0471-3601296矿业学院骆静0471-6576212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熊伟0471-3602107航空学院罗雯莉0471-635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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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院复试,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5月24日。待教育部录取检查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咨询电话:0471-6578901,监督申诉电话:0471-6578961。考虑到部分学校现阶段统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录取学校的档案接收地址、党员组织关系等信息,现将我校相关信息公布(见附件二)。附件【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xls】附件【2019内蒙古工业大学各学院接收新生档案人员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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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和复核申请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和复核申请的通知为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于2月1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研究生考试”频道“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二、成绩复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9]16号)、《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1.复核范围:试题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属于复核范围,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2.复核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受理报考我校考生统考(联考)和自命题科目复核申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考生本人可现场办理申请,外地考生可发传真办理申请。为保护考生隐私,我校不受理电话、邮件、微信等其他形式申请。3.受理方式: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时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办理。受理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第二办公楼318室)电话(传真):0471-65789014.复核答复:属于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2月28日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将申请考生的有关信息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复核结果;属于我校自命题科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过复核后在3月1日答复考生。三、其它说明考生提交复核申请后,经规定程序组织专人复核后,无论复核成绩比原公布成绩增加还是减少,均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自命题成绩复核结果确属有误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成绩更正并告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告知。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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