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10-02-24 浏览量: 1319

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8年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拟调剂招收硕士研究生,为方便优秀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

学位

类型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联系人

学术

硕士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老师

0453-6515636

13694686495

kfyzbc@163.com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50101文艺学

文学

文学院

吴老师

0453-6516662

13555001765

wxyky2013@126.com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70205凝聚态物理

理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郑老师

0453-6512599

13514560243

20739984@qq.com

070207光学

070208无线电物理

071001植物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0453-6516275

13836310590

swxlz0@126.com

071002动物学

071005微生物学

071007遗传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学

体育科学学院

刘老师

0453-6516176

15945499882

36522029@qq.com

专业

硕士

045101教育管理


教师教育学院

李老师

0453-6512566

13836309542

lishuping46@126com

045115小学教育

教育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老师

0453-6515636

13694686495

kfyzbc@163.com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文学院

吴老师

0453-6516662

13555001765

wxyky2013@126.com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科学学院

王老师

0453-6516169

15846768878

wbbit2011@126.com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郑老师

0453-6512599

13514560243

20739984@qq.com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左老师

0453-6511522

13199349106

zuomh99@163.com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0453-6516275

13836310590

swxlz0@126.com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西方语言学院

郭老师

0453-6511278

15846767577

Rosemerry2011@163.com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与文化学院

卢老师

0453-6515591

13836356163

luwei1969@163.com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孙老师

0453-6516239

15945336547

sq143@126.com

055101英语笔译

翻译

应用英语学院

韩老师

13504831501

hanzhulin2008@163.com

055102英语口译

055103俄语笔译

东方语言学院

孟老师

0453-6516167

13604533697

mdjmlx@163.com

055104俄语口译

055105日语笔译


125400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薛老师

0453-6516262

13836301935

xuejq7078@163.com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2018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 》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校内各专业原则上均可接收优秀生源调剂。

  三、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线公布前,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学院负责老师并进行预报名。

  2.我校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和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缺额学科专业接受调剂信息。

  3月中旬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提交预报名、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及初试情况,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结束后2日内,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会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复试科目、参考书目、复试时间、复试办法等我校将于国家线公布后及时发布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yjs.mdjnu.cn)。

  五、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覆盖全体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每生20000元/年,面向全体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择优评定。

  3.牡丹江师范学院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标准10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励标准8000元/年,覆盖面40%。

  4.“三助一辅”津贴: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1000元/月;助教岗位津贴15元/课时;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57011

  联系人:郝老师

  电 话:0453-6515587,13251535067

  邮 箱:msyyjs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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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020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各位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68号)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务必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正确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0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补办。11月5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1的考生;11月6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2和3的考生;11月7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4和5的考生;11月8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6和7的考生;11月9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8和9的考生;11月10日受理报名号尾号为0的考生。二、现场确认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一楼125、126教室三、注意事项:(一)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牡丹江市报考医学门类的相关考生请注意:户口在牡丹江市的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牡丹江市,工作所在地牡丹江市的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工作证明(须加盖与网报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用于后期核实)和2019年8月至10月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须加盖单位财务印鉴),同时还须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②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近三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③考生为权利人或共有人的牡丹江本市《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可以证明考生为牡丹江市常住人口的证明材料(如《牡丹江市居住证》、考生为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对工作单位真实性有争议的,我报考点有权取消该考生在本报考点的报考资格。请考生诚信自律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以免耽误您的考试安排。(二)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份交报考点备查、一份由考生留存。(五)考生报名费支付按《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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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省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委[2019]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立足于办学特色和培养需求,科学设计复试方案,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突出对考生学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二)坚持综合评价。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复试工作安全稳定、顺利完成。第二章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三条学校组织机构成立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中贤副组长:李旭中杨敬民张冬成员:张冰才忠喜贺彦凤孙英杰郑友进栾振昌宗宪春娄琦赵祥凤刘玉霞于海英卢伟张岩蔡雪李福生王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冰(兼)具体职责: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办法,负责部署和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2.负责分配及下达分专业招生计划、破格计划;3.负责审核并确定破格复试考生名单;4.负责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复试成绩及过程材料;5.负责审核报送最终拟录取结果。(二)成立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组长:刘峰成员:马少霞王大鹏张国海魏颖具体职责:1.依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程序,以抽查方式对复试重点环节进行监督;2.依规依纪受理2019年研究生复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453-6515566;工作邮箱:msyjjwjb01@163.ocm;3.对2019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成立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小组组长:梁中贤副组长:李旭中杨敬民张冬成员:赵超施洪涛周传胜张艳萍张辉才忠喜薛巨泉具体职责:1.负责协助做好复试期间保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2.协助印制复试笔试试题、协助提供复试考场教室;3.保障复试考场教室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转;4.保障复试期间水电暖正常供应、协助做好考生体检工作。第四条各学院组织机构各学科、领域所在学院成立院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职责:1.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2.负责学院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及工作人员的遴选、政策和业务培训;3.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4.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5.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第三章复试第五条复试时间(一)第一批次复试3月29日,报到,复试资格审查;3月30日,复试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月31日,复试加试;3月29日-3月31日,体检。(二)其他批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第六条复试地点(一)第一批次复试1.报到地点:综合楼1252.复试地点:外语楼(详见具体通知)3.体检地点:校医院(二)其他批次复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第七条复试资格审查与复试分数线划定(一)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复试前由研究生学院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其职责和工作要求。复试时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思想政治审核表等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严查替考和代复试现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在学籍、户籍、就业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历(学籍)审核工作必须在本批次复试结束前完成。(二)复试分数线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考生严格按照201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拟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第八条复试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遵照教育部招生有关文件“应加大复试权重,提高复试质量”的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一)专业课笔试1.专业课笔试内容及方式。(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参加一门(含)专业基础课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科目名称以公布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查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能力等。(2)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专业课笔试要求。(1)复试笔试和加试,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2小时。(2)考生笔试答案须答在盖有“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专用答题纸上方为有效。(3)笔试考场以每30名考生配2名监考教师为标准,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4)监考教师需在考场黑板上书写“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笔试考场”等字样,并注明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5)专业课笔试命题要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到指定场所印制封装,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印制密封后的试题存放在保密室统一管理。(6)专业课笔试阅卷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每科至少由2名教师流水阅卷,阅卷教师、核分教师按照阅卷要求签字,试卷必须在密封后批改。(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考核的具体项目及分值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1)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工作成绩或工作岗位上表现和业绩。(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4)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含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2.专业综合面试方式及要求。(1)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课考官不少于4人,政治思想考官1人,每组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记录面试过程,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2)面试开始前由小组成员现场命题,其中专业考题每组不低于10道,政治思想考题不低于5道,分别装入信封,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2道专业考题和1道政治思想考题作答。(2)面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并现场公布分数,签名存档。(3)《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在复试结束后同复试过程材料一并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核复试考生所学外语(英、日、俄)基本听说能力。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方式及要求。(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题库随机抽题形式进行,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项目及分值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3)外语(英、日、俄)听说能力测试工作由西方语言学院承担,负责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确定测试教师、测试内容。(四)复试过程相关要求1.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考官的遴选与培训,选择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对复试考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掌握人才选拔的方法和技巧,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2.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实行校院两级保密责任制,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学科领域所在学院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各学院负责人与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3.面试考场要严肃、规范,考场内要书写“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学科硕士研究生面试考场”等字样,考场布置要避免随意性。面试考场要在教室进行,不许设在资料室等不规范场地,对等候面试的考生要安排侯考室,设立引导员负责监控考生,避免考生间沟通和干扰主考室内考生的面试,要保持面试考场内外环境的安静、整洁。4.按照教育部规定要求,为了保证复试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复试过程中须全程录像、录音(画面应包含考生与复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学院做好录像、录音材料的保存工作,保存时间为一年。第四章体检第九条按国家统一要求,参加复试考生需进行体检,第一批次复试考生考生可于3月29日至3月31日自行安排时间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报告单交研究生学院招生科。第五章拟录取第十条成绩计算(一)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待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第十一条拟录取程序(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优先录取。根据待录取名次顺序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并依据确认情况依次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应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国家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四)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监督和复议第十二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三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到各硕士点所在招生学院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并摄像,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第十四条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情况。第十五条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公布复试成绩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进行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投诉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委(电话:6515592)。第七章其他第十六条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并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备案。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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