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6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生计划约25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约210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非奖助类的硕士生。
4、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及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2年(从毕业到
②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④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总分为100分的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
(2)医科院系的各专业(含授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8、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7、8、9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必须符合(一)中第5项第(1)款的第②、③、④条要求者。
3、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录取为以上专业学位的硕士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9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四)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9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五)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与全国统考的学术型硕士生相同。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及“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的临床型方向只接受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历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专业学位(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六)“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2012年我校设置了5个面向行业并具有较强职业指向的专业或方向(以下简称“类专业学位”),招收从事或有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及相关要求见附表1。
2、“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生相同。
3、“类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的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七)由我校组织命题的单独考试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7、8、9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不少于2年,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需获得生源组织部门的推荐。
4、接受单独考试报名的学院与专业见附表2。
(八)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免试生原则上是“
2、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
4、研究生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免试生。其他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免试生。
6、我校接收免试生的具体办法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上的相关说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
3、推荐免试生须在
4、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5-化学(农)、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除以上统考或联考科目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其中:211-翻译硕士英语、308-护理综合、331-社会工作原理、333-教育综合、348-文博综合、349-药学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7-社会工作实务、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我校各招生院系提供的考试范围或参考书目。
2、我校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和第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门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第一门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第二门科目(外语)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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