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等级、对象和评定标准
一、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新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0元。
奖励对象: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方式被录取的“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
奖励对象:以“公开招考”方式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新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不含会计硕士(MPAcc))。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三、研究生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年。学校出资13000元/年,导师出资3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学校出资10000元/年,导师出资2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学校出资7000元/年,导师出资1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50%。
(二)硕士研究生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