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本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本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