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一、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拟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除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英语考生。经济学、管理类仅接收初试业务三为统考数学的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如固体力学、水利工程等)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的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