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12 10:57:07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