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10 11:11:19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7]23号),现就评选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7]23号)(简称《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标准(附件1)。

  二、评选范围

  2018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17-2018学年度已通过答辩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包括同等学力人员和在职专业学位申请者)。

  三、工作步骤

  1.学院(研究院)初选

  在评选范围内满足评选标准的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可自行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申请或者由其指导教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办法》第四条的评选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候选者并排序。

  依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计算,各学院推荐名额(包含专业学位)如下:
  

 

学院(研究院)

篇数

地球科学学院

7

石油工程学院

9

化学工程学院

7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5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5

理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2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2

非常规研究院

1

新能源研究院

1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

1

合计

50

 
  2.学校综合评选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研究院)初选报送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选,评选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40篇。

  四、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WORD格式,见附件2,以“申请表-姓名”命名);

  (2)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以“学位论文-姓名”命名);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据表(EXCEL格式,见附件3)。

  (4)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专利、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文件,PDF格式,以附件4作为封面,次序与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次序一致,以“支撑材料-姓名”命名)。

  个人上报的汇总数据库由学院统一汇总、排序,学位办公室已建立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据表”EXCEL格式文件,申报者和学院直接按要求格式填写数据即可。各学院将申报表、学位论文和支撑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中,以学院命名,不单独以申报者为文件夹命名发送材料。

  2.纸质材料(一式1份)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2)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专利、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件4作为封面,次序与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次序一致)。

  上述报送材料和各种复印件请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和按顺序装订,请勿加入与通知要求无关的其他材料。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6月11日11:30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通过OA发送学位办公室柴杰老师,并将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B207)。

  3.有关要求

  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硕士在读期间获得(如:作者获硕士学位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则所填写代表性成果的获得时间须在作者入学日期至2017年12月19日期间),可填学术论文、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各项成果均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署名单位完成和获得。所列成果必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否则视未有。申报者需保证申报信息填写的真实性,如有不符,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院系抓紧时间,按时按要求完成初选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