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7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东华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30 10:34:02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参见我校2017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http://yjszs.dhu.edu.cn)。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4.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5.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美术学”、“设计学”专业;专业学位“艺术设计”、“美术”、“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需到东华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博士、硕士招生简章(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除设计素描、素描科目外,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地点在东华大学。
 
  (三)初试时间:
 
  2017年4月8日至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艺术类考生业务课二考试时间4月10日9:00开始。
 
  (四)复试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及复试地点和时间由我校通知考生。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入学。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各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东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人民币结算。
 
  九、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东华大学 学校代码   10255
 
  学校地址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    021——62373355    传真:021——67792458
 
  网址: http://yjszs.dhu.edu.cn电子信箱:g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