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8年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

作者: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11 15:07:27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四川大学2018年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领域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1、085271电子与信息,招生计划19,其中非全日制3
 
  2、085273生物与医药,招生计划19,其中非全日制5
 
  3、1051临床医学,招生计划50
 
  4、1052口腔医学,招生计划20
 
  二、报考条件
 
  满足《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链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工程博士考生应满足《四川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链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招生方式
 
  1、1051临床医学和1052口腔医学在已经参加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入学考试的线上生中选拔;
 
  2、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领域一方面从已经参加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入学考试的线上生中选拔,一方面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
 
  四、报名和材料提交
 
  已参加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该增量指标拟录取考生不再报名和提交材料;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考生应向相关招生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并完成网上补报名(补报名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
 
  复试:符合四川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直接同时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具体详见相关招生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申请考核制考生按各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录取原则: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得出。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六、四川大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