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喀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9-17 10:50:48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中巴经济走廊廊桥"--新疆喀什。学校建于1962年,始称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8月,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建校50多年来,在国家和对口省市的支持援助下,共培养了7万余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扎实专业技能的中等学校教师和各类专门人才,在新疆特别是南疆教师教育、民族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学校设有14个学院,52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现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产学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示范基地2个。目前,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维吾尔)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专业。现有教育硕士1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下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生物工程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硕士生导师130余名,校外兼职导师50余名,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满足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60人左右。各类型详细员额分配见专业目录。(其中:全日制学术硕士132人,全日制专业硕士70人;非全日制学术硕士28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30人。)最终招生总规模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培养方式
 
  为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高研究生成才效率与就业质量。我校设有在校培养和联合培养两种方式供考生选择。
 
  报考我校2018年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各学科专业考生,通过考核选拔,全程在我校接受培养。
 
  根据我校与江苏南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等内地高校合作培养协议,符合下列情形的,可选择接受联合培养。
 
  (一)报考我校与南通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内的,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硕士相关领域的考生,符合南通大学相关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南通大学复试选拔的,在招生计划限度内,可全程在南通大学完成学业,接受全程联合培养。考生报名时须备注说明。(详情见附件三或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和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经学校组织的考核选拔,符合条件的,第二和第三学年前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完成学业,接受分阶段联合培养。(详情请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三)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完成初始阶段学业后,学校每年择优推荐2-4名优秀研究生到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访学,接受学期制联合培养。(详情请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四)报考我校生物工程领域专业硕士,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协议和培养需要,选择部分或全程在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完成学业,接受联合培养。
 
  四、招生类型
 
  根据上级招委授权,2018年我校按统考(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免(限"双语"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两种类型编制计划,分学术和专业两个培养方向,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方式主要为:日常夜间集中授课、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集中授课三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及授课修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喀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中巴经济走廊廊桥"--新疆喀什。学校建于1962年,始称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8月,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建校50多年来,在国家和对口省市的支持援助下,共培养了7万余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扎实专业技能的中等学校教师和各类专门人才,在新疆特别是南疆教师教育、民族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学校设有14个学院,52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现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产学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示范基地2个。目前,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维吾尔)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专业。现有教育硕士1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下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生物工程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硕士生导师130余名,校外兼职导师50余名,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满足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60人左右。各类型详细员额分配见专业目录。(其中:全日制学术硕士132人,全日制专业硕士70人;非全日制学术硕士28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30人。)最终招生总规模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培养方式
 
  为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高研究生成才效率与就业质量。我校设有在校培养和联合培养两种方式供考生选择。
 
  报考我校2018年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各学科专业考生,通过考核选拔,全程在我校接受培养。
 
  根据我校与江苏南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等内地高校合作培养协议,符合下列情形的,可选择接受联合培养。
 
  (一)报考我校与南通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内的,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硕士相关领域的考生,符合南通大学相关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南通大学复试选拔的,在招生计划限度内,可全程在南通大学完成学业,接受全程联合培养。考生报名时须备注说明。(详情见附件三或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和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经学校组织的考核选拔,符合条件的,第二和第三学年前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完成学业,接受分阶段联合培养。(详情请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三)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完成初始阶段学业后,学校每年择优推荐2-4名优秀研究生到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访学,接受学期制联合培养。(详情请咨询喀什大学研究生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四)报考我校生物工程领域专业硕士,通过考试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协议和培养需要,选择部分或全程在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完成学业,接受联合培养。
 
  四、招生类型
 
  根据上级招委授权,2018年我校按统考(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免(限"双语"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两种类型编制计划,分学术和专业两个培养方向,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方式主要为:日常夜间集中授课、周末集中授课、节假日集中授课三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及授课修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元)

学制

允许最长修业年限

(一)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法学

元/生、学年

5800

3

5

教育学

元/生、学年

5800

3

5

文学

元/生、学年

5500

3

5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硕士(各领域)

元/生、学年

6000

2

4

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

元/生、学年

6000

3

5

(三)非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法学

元/生、学年

3-4

6

教育学

元/生、学年

3-4

6

文学

元/生、学年

3-4

6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硕士(各领域)

元/生、学年

3

6

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

元/生、学年

4

6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

元/生、学年

1000

 

 

 
  十、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学校面向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了国家、自治区、学校三个层次,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共七种奖助渠道。
 
  (一)助学金标准(非全日研究生除外;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没有寄到者学校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研究生12000元/每年/每生;
 
  2.第一批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11000元/每年/每生;
 
  3.第二批及以后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研究生9000元/每年/每生;
 
  4.联合培养的研究生9000元/每年/每生;
 
  5."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的推免研究生7000元/每年/每生;
 
  6.破格录取的研究生6000元/每年/每生;
 
  (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每生/每年;
 
  2.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每生/每年;
 
  3.喀什大学奖学金6000元/每生/每年;
 
  4.新生奖学金3000元(报考我校的本校一志愿上线考生);
 
  5.学业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1500元;
 
  (三)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优秀三好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考博奖学金及其他单项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贷款的方式进行。
 
  (详细情况可以咨询我处)
 
  十一、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如对本简章有关条款有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学校严禁学院及其导师以咨询为名义,直接或变相向考生划定考试范围。学校严禁各学院及其导师自办或与他人合办研考培训班,严禁向考生推销或变相推销考试辅导教材,推荐考前培训机构。
 
  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院校信息及咨询联系方式
 
  (一)学校信息
 
  单位名称:喀什大学
 
  单位代码:10763
 
  地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6
 
  网址:http://www.ksu.edu.cn
 
  (二)咨询联系方式
 
  1. 喀什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8-2892930 2892931 2892915
 
  联系人:肖老师、张老师、于老师、谢老师
 
  2.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代码)

招生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法政学院(0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

0998-2892132

孙老师

教育科学学院(004)

课程与教学论(各方向) 
教育管理 
小学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学前教育 
学科教学(各领域)

0998-2892033

刘老师

人文学院(002)

文艺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维吾尔)语言文学(文学方向)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历史)

0998-2890986

王老师

中语学院(003)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少数民族(维吾尔)语言文学(语言与翻译方向)

0998-2892268

刘老师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005)

生物工程 
学科教学(生物)

0998-2892663

王老师

3.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详见南通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