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提高硕士生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和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各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接收计划和范围
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申请,申请专业原则上与本科专业一致。为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优先考虑接收“985”、“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经济类、部分管理类、部分专业硕士学位推免生。推免生经我校录取后占所在专业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NEXT
四、申请办法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点击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需加盖本校推免负责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50000,电话:0371-63519063。信封上请注明“2015年推免生材料”
2、研究生处通知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学研能力。
3、复试合格予以录取。
4、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我校考核、复试、接收推荐免试的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将于2014年10月29日前结束。
五、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
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研究生处对考生有效证件进行严格审核。
2.复试
各接收推免相关专业学位点所在院、系、部成立3-5人的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的面试和笔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及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复试成绩为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4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公示10天。NEXT
六、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学校高度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
(三)已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如期毕业和获取学位者,取消推免资格。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请 正 反 面 印)| 姓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 最新联系电话 | 是否报考母校 | ||||||||||
| 所在学校、学院 | 入学时间 | ||||||||||
| 专业名称及人数 | 在该专业排名 | ||||||||||
| 计算机等级及成绩 | 英语六级成绩 | ||||||||||
| 申请我校学院及专业 | |||||||||||
| 何时获得何种奖励 | 获 奖 名 称 | 奖励等级 | 时 间 | ||||||||
| 对自己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其他特长的简要自我介绍: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 |||||||||||
| 参加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情况、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可附页):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 |||||||||||
| 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
|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 本人对以上各项内容保证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