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工程大学2020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军委机关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紧紧围绕强军目标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军队研究生招生工作,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
(二)完善招生改革措施,积极调动院、系、导师和研究生各方面的积极性;招生计划向新型作战力量专业领域、军事斗争准备急需专业领域、科技创新团队和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领域倾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牵引、服务部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在注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部队建设需求,反映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并尊重考生意愿。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三、招生政策及最低录取分数线
(一)招生政策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下达的招生计划。
2.适度扩大差额录取比例,降低初试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影响,适当控制跨专业调剂数量,保持研究生对本学科专业学习研究的继承性和延续性。
3.规范录取程序,严格录取标准,重点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查,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
4.各单位可参照《海军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18年7月修订)相关要求对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优先保障学术指导能力较强、科研条件较好的导师招生需求,确保招生导师有适合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平台和项目。
5.采取差额录取的办法,由考生和导师实行双向选择。每名导师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退休前不能完成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导师原则上不得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最低录取分数线
计划类别 | 生源类别 | 单科 | 总分 |
军队计划 | 军队在职干部 | 45 | 175 |
军校应届生 | 50 | 190 | |
地方计划 | 40 | 160 |
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检查各学院录取工作小组和学科点录取专家组履行职责情况。
各学院成立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的录取工作,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包含本单位分管纪检的领导。
各一级学科成立录取专家组,负责完成具体的录取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各学科点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拟定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总成绩Z(满分为100分)的计算方法为:
Z=(E+S)÷2×60% + F×40%
其中,E为外语初试成绩、S为业务课一初试成绩、F为复试成绩。
对排名靠前未录取或排名靠后优先录取者须给出理由,出具情况说明,并由一级学科录取专家组组长和所在单位分管纪检的领导签字。
2.有计划缺额的学科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
具体流程为:
(1)相关学院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调剂需求(并附计划缺额学科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明确接收调剂的学科、计划缺额等信息。研究生院汇总各学科缺额信息后,统一对外发布调剂公告。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到研招办领取《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录取审批表》(研招办盖章有效),提出调剂申请,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调剂。
(3)拟调剂考生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接收调剂的学科,由一级学科统一组织调剂面试和考核,完成调剂拟录取工作。
3.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调剂须由其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并重新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调剂须由其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并重新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未经审批的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剂。
4.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将拟录取名单以呈批件形式(含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及调剂录取审批表等附件)交研招办。
五、纪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军队、海军政策以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政策规定和权限范围自定招生办法。
(二)录取专家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员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录取公正的人员应回避相关工作。
(三)要高度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工作人员自觉性,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积极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氛围。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招生咨询及申诉电话:
0781-601522(军线),027-83642841(外线)
电子邮箱:hjgcdx_y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