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07:29:41

川北医学院201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2019年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或规培人员;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四)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与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别与专业领域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院系资格审查、遴选

1.报名时间:即日起——3月19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各院系办公室。

3.材料:申请人到院系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三项证件验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培训证明及承诺书;(附件一)

(3)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规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院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学科组进行遴选,确定申请人推荐名单,并统筹分配导师后,将《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导师分配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

(二)网上报名

1.申请人完成院系资格审查并获得院系推荐资格后,需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未获得院系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5日

3.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电子证件照片。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电子照片规格:

照片文件必须是JPG格式,修改文件后缀认为无效。

照片尺寸要求,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0K以内。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特别提醒:您所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

(三)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此次报名无效。

1.时间:2019年3月21日——3月25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科技楼四楼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室

(四)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其它事项说明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发给获得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不发毕业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我校临床专硕课程学习有效期为6年,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全部学位课程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及所有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答辩、授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三)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四)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五)全国统考、开班开课、缴费等事宜,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web.nsmc.edu.cn/gs)有关通知;

(六)国家相关文件详见附件二;

(七)未尽事宜由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处

联系人: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40297

(二)各院系(详见附件四)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4日

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doc

2.附件二: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pdf

3.附件三:专业目录.xls

4.附件四:各院系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