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对象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且在学校分配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内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拟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的学术型考生,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提出调剂申请,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调剂生复试的相关手续。
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让更多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我校今年进一步扩大差额复试力度,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50%,即参加复试人数应为本学院招生规模的150%。
二、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及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的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2、复试形式及规则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⑴专业课笔试。按照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各学科复试笔试科目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其中:专业外语考核50分)。
⑵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⑶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听力测验和口语交流的形式。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听力口试题目。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40分。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0.4。
三、复试录取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身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进行审查, 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的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注册学号);(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5)《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四、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复试体检费:30元/生,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复试时间:4月17日(周二)~4月18日(周三)
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25日以后视招生指标和调剂指标而定
具体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 复试批次 | 复试时间 | 复试内容 | 复试地点 | |
| 第一批 | 4月16日 | 全天 | 资格审查、诚信教育 |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处 |
| 4月17日 | 上午8︰00—10︰00 | 体检 | 校医院 | |
| 上午10︰00—12︰00 | 面试 | 各招生学院 | ||
| 下午3︰00—6︰00 | 面试 | 各招生学院 | ||
| 4月18日 | 上午8︰00—11︰00 | 专业课、专业外语笔试 | 2号教学楼2103教室 | |
| 下午3︰00—6︰00 | 同等学力加试 | 各招生学院 | ||
| 第二批 | 待定 | 待定 | 同上 | |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12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录取;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不予认可。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研招办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8小时)回复确认。
校内跨学院调剂,考生本人须向校研究生处申请,经调入和调出双方学院同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研究生招生学院不能擅自安排跨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否则视为复试无效。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在校内无法接收的情况下,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研招办联系电话:0373-3040863
地址:校行政办公楼304室
河南科技学院
2012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