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补充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4人,在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学科下招生,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1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二级学科2人,应用心理学二级学科1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请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3月10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3月20日之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快递只接收EMS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300387
二、报名流程见《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三、初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复试相关要求
见《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四、录取
1.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五、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022-23766129
教育科学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6614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766157,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传真:022-23766158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