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及相关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我校2019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现将名单(附件一)予以公示,名单包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和申请审核生,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5月20日。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附件二),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北京林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及教职工可不用进行政审),并于6月10日之前将政审表通过EMS邮寄至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主楼213房间
邮编:100083
电话:62338380
传真:010-62337873
注:
1、因生源情况,个别学科录取人数有所调整;
2、公示名单中,后期出现体检、学历学位或政审等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将不予录取;
3、录取通知书需在全国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方可发放(往年6月末-7月初),届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通知;
4、各博士学科所在学院负责解释考生的成绩等信息,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9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