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3 14:22:11

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白日霞 

成  员:顾克东、王志军、韩瑛、杜永红、冶生贵、

段小强、杨永昌、马志学、贺卫光、赛音、

才让、李永宏、田富鹏、刘丽江、杨朝继、

李嘉慧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按照《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或未按时现场报到确认者不予准考。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按相关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初试前,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可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考试

学校采取初试、复试一站式考试方式。

(一)初试:初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二)加试:加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加试科目包括同等学力考生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三)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包括学术水平考查、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工作由社会科学研究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报送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复试工作。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考生初试选考外语语种分别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如考生选考的外语科目为“英语+梵文”(各占50%),则测试英语。

五、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即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60%+复试面试成绩(即学术水平平均成绩)×3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六、招生计划分配

(一)普通计划: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分配1名普通计划,除此之外的剩余计划可优先分配给上一年学生获得甘肃省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科研量化较高、考生上线情况较好等在编在岗的博士生导师。如某一博士生导师名下没有上线考生,也无符合破格条件者,可将其计划调整给其他在编在岗博士生导师。每位在编在岗博士生导师最多可分配2名计划。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优先考虑无普通计划考生上线的博士生导师,剩余骨干计划根据上线考生成绩排名情况结合在编在岗博士生导师普通计划数统筹分配。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分配1名计划。

七、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上线考生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一)普通计划:对博士生导师名下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分配后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分配后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同等学力考生硕士主干课加试科目一、同等学力考生硕士主干课加试科目二中有一门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即学术水平平均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不在指定地点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定向协议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破格:如某一位博士生导师名下没有上线考生,该博士生导师可申请破格。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该博士生导师名下线下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且外语距最低控制分数线5分以内;

2.专业水平突出。

八、体检

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到西北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底色不限),现场缴纳体检费(40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信息公开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录取办法、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都将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站中公布(网址:http://cmsx.xbmu.edu.cn/

frontIndex.action?siteId=87)。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以上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执行。

(三)招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31-2938299,0931-2938046

社会科学研究院:0931-2938161,0931-2938191

(四)监督举报电话:0931-2938568 

注: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