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简章
一、报考条件
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业务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三年。
二、考试科目和命题要求
(一)考试科目:
1、英语;2、兽医基础课;3、兽医专业课。
(二)命题要求:
英语和兽医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和评卷。兽医专业课命题依据《家畜内科学》(第三版)(王建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和《家畜传染病学》(第五版)(陈溥言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兽医基础课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集中阅卷。考试范围分五个部分: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第二版)(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8日-9月12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址:扬州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兽医大楼S505室),可函报。
报名时所需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工作证和有效身份证(全部要求为原件)。
(2)《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表,点击下载)一式2份。表上应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报考费240元。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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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10月25日 |
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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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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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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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7:00 |
英语 |
兽医专业课 |
2、考试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W236教室。
五、收费标准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三年合计30000元。培养费可一次性或分学年缴清,中途退学已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六、培养方式
采用“进校不离岗”、课程阶段相对集中的培养方式。从入学到获得博士学位期限一般为3-5年。按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及生活福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七、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授予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联系人:蒋志伟、李玉军;
联系电话:0514-87991418;
传真:0514-87972218。
E-mail:zwjiang@yz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12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办公室,
邮编:225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