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2020-01-14 06:20:24

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不在此目录中的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接受报考。各专业初试科目与普通计划招生初试科目相同,可查看我校2019年普通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2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20203

财政学

002

经济学院

020204

金融学

002

经济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02

经济学院

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02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002

经济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003

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003

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4

刑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Z1

中国民族法学

003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3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004

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004

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301

社会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303

人类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304

民俗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401

民族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4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4Z5

民族政治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60100

考古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1

文艺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301

新闻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302

传播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0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602Z1

★历史地理学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602Z4

★中国古代史

009

教育学院

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09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09

教育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09

教育学院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09

教育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09

教育学院

0401Z1

民族教育学

009

教育学院

040116

心理健康教育

009

教育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09

教育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010

音乐学院

1302Z1

★音乐学

010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11

藏学研究院

0304Z4

★藏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502Z1

翻译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013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014

蒙古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5

维吾尔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6

哈萨克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7

朝鲜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8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美术文产研究)

018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中国画研究)

018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视觉艺术设计研究)

018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油画)

018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环境艺术设计)

018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服装艺术设计)

019

舞蹈学院

1302Z2

★舞蹈学

019

舞蹈学院

135106

舞蹈

020

理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20

理学院

085202

光学工程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300

生态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22

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022

体育学院

045201

运动训练

025

信息工程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25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招生计划

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我校的招生计划如下:

河北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陕西

新疆

新疆兵团

其他

2

12

2

2

2

2

2

8

4

4

8

16

12

16

8

4

4

2

12

4

2

 

注:1、“其它”指: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2、汉族在职考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生源范围为: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安排》和《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与考试

1.获得报名许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的报名许可)。

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三份盖章《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6)。邮寄时间最迟不晚于11月5日。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区的省级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硕联考类的选择“全国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单位”按《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11月8-10日。

以“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网报校验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领取(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3.考试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的硕士招生安排相同。

四、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与教育部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调到本计划,本计划的考生也不可以调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学制与学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各专业的学制要求执行。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3.被录取学生不再单独设置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我校其他普通类硕士招生计划保持一致,学生直接进入招生专业学习,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并进行科研训练,并通过多修2-4门专业课(专业选修或专业必修)的形式来强化专业基础的学习。

六、其他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以上说明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5.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223)

电话:010-68938990

网站:http://grs.muc.edu.cn

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参见:

http://grs.muc.edu.cn/pgdetail.asp?id=3786&c=30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