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介
2009年我所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名。
一、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批准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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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 导 教 师 |
博士生协助 指导教师 |
人数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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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1 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02 磁性材料与先进机电装备 03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04 燃料电池与新能源技术 |
崔 平、严 庆 王蔚国、李 卫 卢毅成、潘晓晴 吴义宏、沈宝龙 陈 琛、方前锋 李 勇、倪浩明 许高杰、宋振纶 闫阿儒、宋伟杰 田兴友、乌学东 汪爱英、刘新才 |
方省众 曹鸿涛 李润伟 万 青 刘兆平 |
共 招 30 人 |
1) 英语 2) 固体物理或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3) 材料学或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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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1 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02 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03 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04 高分子加工 05 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
崔 平、严 庆 王玉忠、顾 群 乌学东、郑文革 何天白、伍东扬 |
张安将 |
1) 英语 2) 高分子化学 3) 高分子物理 |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解决。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招生单位、委托定向单位签订委托定向录取协议;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8、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8月下旬浏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网报时间:2008年12月下旬-2009年1月底(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物理类或化学类SCI和EI收录的期刊上学术论文2篇;
我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初试科目为:英语和2门业务课。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每门加试科目为2小时。
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命题工作由我所另行安排。
初试时间:2009年3月中旬;复试时间、内容和方式另行确定。
六、录取及其它事项
1、本简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的招生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2、博士生录取原则为: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成绩以及体检、政审情况,择优录取;
3、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生的考核由我所自行安排,录取人数约占博士招生名额总数的50-60%;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阅相关招生信息和网上报名事宜;
5、有关博士生考试参考书目录,我所将在所内网页(http://www.nimte.ac.cn)研究生教育栏目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
邮 编:315201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职能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柳爱平、范文君
电 话:0574-87911122
传 真:0574-87910728
E - m a i l:hr@nimte.ac.cn,wjfan@nimte.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