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研究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研教字〔2016〕17号
各相关教学院、校直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届研究生文明离校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中切实关心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周到服务。
2.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有效地对毕业生进行安全教育、政策沟通和形势分析,热情送别毕业生离校;
3.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了解并掌握研究生毕业前的心理状态,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做好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宣传,保持研究生在离校前的心理稳定。
4.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毕业研究生宿舍,主动与毕业研究生加强交流,及时掌握动态,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5.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过程中的作用,确保学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6.加强毕业研究生教育管理,严禁酗酒滋事、晚归不归,安全用电,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7.在广大毕业研究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教育他们严格自律、善始善终,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公物,保持文明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8.各研究生导师要确实负责落实好所指导的研究生就业与毕业离校的系列工作,主动与研究生对接,了解其就业去向,对至今尚未就业的学生要加强指导。
另,请研究生所在教学院于6月15日前,将2016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去向表中尚未就业学生的去向或注明未就业原因和拟定完成时间逐一对应汇总反馈至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