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汇总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12 浏览量: 1267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汇总

 

截止1018日,我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见下表,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推免生已接收人数情况合理选择报考专业。

 

所属学院(代码)

合计

学科专业(代码)

已接收人数

法律学院(001

 

86

法学理论  030101

12

法律史   030102

1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14

刑法学  030104

24

民商法学   030105

4

诉讼法学   030106

22

经济法学院(002

40

经济法学   030107

3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8

2

社会法学   0301Z4

3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003

11

法律与金融  0301J1

11

国际法学院(004

29

国际法学   030109

28

军事法学   030110

1

刑事司法学院(005

1

公安法学   0301Z5

1

司法鉴定   0301Z1

0

知识产权学院(006

42

知识产权   0301Z3

42

商学院(007

13

金融学   020204

6

产业经济学   020205

2

国际贸易学   020206

1

区域经济学   020202

1

金融   025100

1

会计   125300

2

马克思主义学院(008

1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0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0

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0305Z1

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1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0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009

6

政治学理论  030201

2

比较政治    0302Z1

1

行政管理    120401

0

社会保障   120401

2

公共安全管理   1204Z2

0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3

1

中外政治制度   030202

0

国际政治    030206

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10

176

法律(非法学)035101

77

法律(法学)   035102

99

传播学院(011

7

新闻与传播   055200

2

传媒法制   0301Z7

1

新闻学    050301

1

传播学    050302

3

 社会发展学院(012

0

社会学   030300

0

社会工作  035200

0

 外语学院(013

8

翻译    055100

6

外国语言文学   050200

2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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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电子发票下载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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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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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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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一、华东政法大学考点(3108)现场确认受理范围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办理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上海户籍或工作地在上海的往届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等手续。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时间:11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现场确认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交谊楼第四会议室周边交通线路:20、88、67路公交车;轨道交通2、3、4号线至中山公园站。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号(网络报名成功后生成的9位数)以及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1)其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注册至第4学年第7学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2)普通高校“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证明;(3)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无需提交相关证明。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1)本科学历证书原件;(2)已获得国外本科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在校研究生还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1)学历证书原件;(2)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证书(425分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6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4.MPA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原件(2017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四、现场确认流程1.领取、填写《现场确认流程表》;2.资格审查、身份确认;3.复核信息、拍照、打印并领取《报名信息表》,考生须现场确认时现金缴纳图像采集费,20元/人;4.核对信息、签名确认。说明:现场确认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件号、报名号查询报名费是否成功,查询结果成功后才能进行下一步骤。五、注意事项1.现场确认必须考生本人前来办理,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2.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因此我校考点只为下列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1)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毕业生;(2)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19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及时更改报考点,或与户口、工作单位以及本科学校所在地(仅应届生)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咨询后期补报名事宜。3.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所有在网报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现场确认时已完成学历认证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最迟在11月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硕士研究生报考图像采集费为每人20元。6.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22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可来报考点查看考场安排情况。如有疑问请与研招办联系,咨询电话:021-62071885。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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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考研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公告

2020年考研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公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精神,现将华东政法大学考点考试须知公告如下: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予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二、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日—22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三、考生务必带好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凭两证进入考场,缺少一证将不予参加考试。四、华东政法大学考点设在松江校区明法楼,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提前了解考场位置情况。考试期间北门(广富林路3175号)只开放行人进出,车辆需从东门(龙源路555号)进入校区。由于学校停车场地有限,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参加考试,考生可乘坐轨道9号线至松江大学城站下车,3号口出,再乘坐公交15路或24路至华东政法大学站下车后步行至广富林路校门。五、考生需于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上午7:30前;下午1:00前)到达考点,办理身份证验证手续。六、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施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采用网上评阅方式,使用网评专用答题卡作答。答题卡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上述考试文具一律由考生自备。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所有科目的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楚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八、考生严禁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将以考试作弊论处。(特别说明:本考点各考区不设置手机寄存处,且不负责保管,请考生务必注意,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部分考试作弊行为将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请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考试纪律和国家法律。十、为方便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松江校区学生食堂供考生就餐和休息。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doc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节选版.doc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ocx附件4:2020硕士入学考试考场规则.doc附件5: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docx附件6:松江校内考点线路图.doc附件7:明法楼平面图.doc附件8: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安排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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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华政办[2014]163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复试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要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创新人才的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复试工作。(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四)学科专业导师组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专业导师组组长担任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时应配备1-2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五)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中心)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公共外语复试工作;外语学院负责其余学院公共外语复试工作。三、复试基本要求(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各学科专业应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三)复试前,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科、总分均达到复试分数要求,总分在学校划定的相关专业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七)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八)参加“优秀大学生创新人才夏令营”项目并经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复试可参照学校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四款执行。(九)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四、复试程序(一)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7.符合上述有关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9.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10.在校国防生必须提交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公函。11.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二)时间安排3月22日至27日之间进行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安排等按照届时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执行。(三)复试内容1.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等。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体检。今年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四)复试方式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可笔试或面试,也可两者相结合,满分为150分。2.公共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进行,口试测试满分为50分,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的笔试、口试和听力测试。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中心)各专业的外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3.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加试。4.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组织,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五、推荐免试生复试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复试。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已于去年10月上旬完成,不再参加本次复试。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资格复审将于5月初进行。六、调剂(一)调剂办法1.金融专业学位和区域经济学接收校内外经济学学科门类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接收校外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二级学科专业生源调剂;外国语言文学接收校外文学门类外国语言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接收校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接收校内外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生源调剂。2.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接收校内外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生源调剂。3.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均接收校内外调剂。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5.专业方向生源不足,而该专业方向所在招生专业(同一专业代码)生源充足的,该专业方向应从参加该招生专业复试考生中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不再接收调剂。(二)调剂要求A类:学术型学科1.区域经济学(代码020202)(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经济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2.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00)(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文学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3.行政管理(代码120401)、公共安全管理(代码1204Z2)(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报考专业复试分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030501)、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代码0305Z1)、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代码030506)等专业接收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5.中外政治制度(代码030202)、国际政治(代码030206)等专业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符合调剂专业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B类:专业学位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代码035102)(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和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毕业生;(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符合我校该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资格要求。2.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且符合我校该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资格要求。3.金融(代码025100)(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3)考生初试科目和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代码125200)(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分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3)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5.非全日制会计(代码125300)(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调入专业复试分数要求;(2)申请调剂专业和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三)调剂程序所有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0日开通后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入围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均应在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七、录取原则(一)按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按初始成绩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其余考生均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之和(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三)除MPA专业外,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9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今年的录取名额。除支教和国防生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监督复试工作。(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21—57090496。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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