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新疆艺术学院 2010-04-15 浏览量: 1505

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新疆艺术学院调剂信息

  我院2014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公布,现预计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

  调剂门类、专业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学科、专业

系部/学科 接收考生调剂专业方向及代码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
001音乐系(音乐学) 1302L1 新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01 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02 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03 新疆当代音乐创作研究04 陈老师杜老师 0991-2579283
002舞蹈系(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新疆舞蹈史研究 01 新疆民族民间舞蹈编创研究03 陈老师杜老师 0991-2579283
003美术系(美术学) 130400 新疆石窟艺术研究01 新疆民族民间美术研究02 新疆当代美术研究美术材料技法与研究03 美术教育04 陈老师杜老师 0991-2579283

  二、我校调剂政策与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不低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教育部2014年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门类调剂。

  3.调剂考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

  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NEXT三、我校调剂流程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填写“调剂系统”的基础上,还需填写“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请先将调剂申请表请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邮箱地址:xjartyjs@163.com

  传真:0991-2579283

  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即可在教育部系统申请。

  2.我院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启动调剂工作。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的申请,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如符合要求,我校将进行电话、邮件通知。对于接到我院电话及邮件通知的考生,请按国家调剂政策规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调剂志愿。

  3.如若2014年教育部调剂政策有变动,请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单位代码:10768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政编码:830046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2579283

  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195.180.1/s/56/main.htm

  邮箱地址:xjartyjs@163.com

微信群二维码

收藏

备考知识库

推荐阅读

2014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14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共20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学8名;舞蹈学3名;美术学9名。以上各专业招生数视上级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三、招收对象:艺术专业人员或相关相近专业人员。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6)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4日下午英语一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满分各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考场。(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在复试阶段我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复试地点:本院内。(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发布。九、调剂(一)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如初试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均接收调剂考生。(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请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有关调剂公告。届时,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十一、录取(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我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学院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十三、违规处理(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四、其他(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四)我院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五)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院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联系单位: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30049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联系人:杜老师、陈老师电话:(0991)2579283网址:http://www.xjart.edu.cn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艺术专业人员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查看详情 >
新疆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16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2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学10名;舞蹈学6名;美术学16名。2016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72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领域16名;舞蹈领域10名;美术领域12名;艺术设计领域16名;戏剧领域8名;广播电视领域10名。以上各专业招生数视上级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三、招收对象:艺术专业人员或相关相近专业人员。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及证明材料。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6)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院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79号电话:0991—8810123)现场确认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四)初试科目。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英语一(或英语二)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满分各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考场。(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在复试阶段我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复试地点:本院内。(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发布。九、调剂(一)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如初试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均接收调剂考生。(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请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有关调剂公告。届时,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十一、录取(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我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学院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十三、违规处理(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四、其他(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四)我院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五)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院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联系单位: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30049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991)2579283网址:http://www.xjart.edu.cn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艺术专业人员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查看详情 >
2017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17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2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学10名;舞蹈学8名;美术学14名。2017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66名,其中包含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领域16名;舞蹈领域10名;美术领域12名;艺术设计领域12名;戏剧领域8名;广播电视领域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3名,分别为音乐领域1名,舞蹈领域1名,广播电视领域1名)2017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12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领域2名;艺术设计领域6名;广播电视领域4名。(各专业方向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以上各专业招生数视上级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三、招收对象:艺术专业人员或相关相近专业人员。四、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北京时间)。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4日下午英语一(或英语二)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满分各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考场。(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在复试阶段我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复试时间:2017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复试地点:本院内。(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发布。九、调剂(一)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如初试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均接收调剂考生。(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请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有关调剂公告。届时,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十一、录取(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我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学院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十三、违规处理(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四、学费我院研究生学费按照自治区新发改收费【2014】224号文件标准收取,具体为:自治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生学年;自治区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生学年;自治区非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9000元/生学年;十五、其他(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四)我院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五)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院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联系单位: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30049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991)2579283网址:http://www.xjart.edu.cn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艺术专业人员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

查看详情 >
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18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1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学12名;舞蹈学6名;美术学13名。2018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共81名,其中包含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领域17名;舞蹈领域10名;美术领域14名;艺术设计领域14名;戏剧领域8名;广播电视领域1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3名,分别为音乐领域1名,舞蹈领域1名,广播电视领域1名)以上各专业招生数视上级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三、招收对象:艺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相关或相近专业指在招生专业一级学科下的各专业方向,以国家下发的2011版学科目录为准)四、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北京时间)。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3日下午英语一(或英语二)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满分各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考场。(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在复试阶段我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复试时间:2018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复试地点:本院内。(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发布。九、调剂(一)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如初试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均接收调剂考生。(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请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有关调剂公告。届时,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十一、录取(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我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学院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十三、违规处理(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四、学费我院研究生学费按照自治区新发改收费【2014】224号文件标准收取,具体为:自治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生学年;自治区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生学年;十五、其他(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三)考生因未按照招生对象或报考条件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五)我院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六)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院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联系单位: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30049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991)2579283网址:http://www.xjart.edu.cn

查看详情 >
2019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019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19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共39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与舞蹈学14名,美术学13名,戏剧与影视学8名,设计学4名,2019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共83名,其中包含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音乐领域18名;舞蹈领域14名;美术领域13名;艺术设计领域13名;戏剧领域8名;广播电视领域17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2名,分别为舞蹈领域1名,戏剧与影视学1名)以上各专业招生数视上级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三、招收对象:艺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相关或相近专业指在招生专业一级学科下的各专业方向,以国家下发的2011版学科目录为准,不接收跨专业报名)四、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报名(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若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七、初试(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2日下午英语一(或英语二)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请参照我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信息),满分各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考场。(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复试(一)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在复试阶段我院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复试时间:2019年3月底至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复试地点:本院内。(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发布。九、调剂(一)如初试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我院均接收调剂考生。(二)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三)请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有关调剂公告。届时,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十、体检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十一、录取(一)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我院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学院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六)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十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十三、违规处理(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四、学费我院研究生学费按照自治区新发改收费【2014】224号文件标准收取,具体为:自治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生学年;自治区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生学年;十五、其他(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三)考生因未按照招生对象或报考条件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五)我院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六)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院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联系单位: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30049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联系人:陈老师范老师电话:(0991)2579283网址:http://www.xjart.edu.cn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艺术专业人员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附件: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2018年9月12日

查看详情 >
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

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一、成绩查询根据新疆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报考新疆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18日18:00后公布,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www.xjzk.gov.cn,我院不提供电话和学校网站查询,不寄发书面成绩单。二、成绩复核成绩已经过反复核对,一般不存在问题。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我院递交申请(附件)复核成绩,申请人须于2月25日--27日17:00前将《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以上内容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2019硕考成绩复核+考生姓名”发送我办电子邮箱xjartyjs@163.com。资料不全或逾期不予受理。我院汇总后集中上报新疆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查结果将于3月上旬在我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jart.edu.cn)上公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看。复核答题卡成绩范围:考生答题卡(卷)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考生查询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三、温馨提示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一般为国家二区复试分数线。2019年国家复试分数线预计于3月中旬左右公布。我院将在3月中旬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接收调剂相关专业及复试相关事宜,届时请考生注意查看,及关注时我院研招信息。附件: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2019年2月18日

查看详情 >
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点击下载附件: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doc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doc

查看详情 >
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教育部颁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一、国家助学金(一)资助条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委托培养及本院在职教职工就读研究生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三)发放、管理与监督1.自研究生入校之日起,我院将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按实际学习时间发放。2.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助学金,待复学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我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资格:(1)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2)经查实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3)入学后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4)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5)学院认定的其他情形。二、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助”岗位助教津贴包括基本津贴和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酬金;助研津贴由研究生导师项目经费发放;助管津贴按每月300元发放。(一)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1.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必须以保证本专科教学质量为前提,主要内容是:给本专科生讲授一门专业课的部分或全部课程;协助教师指导本专科生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协助教师指导本专科生的教学实习、野外实习和社会调查;指导本专科学生的实验;协助教师批改学生作业,(、)评改试卷等。2.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时间安排: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正常进行,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安排在第二学年,时间为半年至一年,工作量为我校助教工作量的1/3至1/2。3.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采取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专业系聘任的办法。各院系根据需要,于每学期结束前向研究生公布拟聘任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项目(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和要求、酬金标准等),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提出兼职申请,经导师推荐,教研室同意后,由各系领导研究决定是否聘任。聘任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须报研究生处备案。4.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酬金,由各系根据学院关于助教的教学酬金标准从本系教学经费中支付。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的工作量,参照学院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5.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规定所进行的教学实践,不属兼任助教工作范围,不支付酬金。研究生兼任其他工作,不属于本办法涉及范围。(二)研究生兼任助管、助研工作1.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的内容为:在学院协助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研究生兼任助研工作的内容为:根据学院科研人员的需要,承担辅助性的研究工作。2.研究生兼任助管、助研的岗位,要求和报酬标准由各系、学院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结束前公布。3.研究生兼任助管、助研工作采取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考核、聘任的办法。4.研究生兼任助管、助研工作的报酬按月发放。岗位的报酬标准由学院确定。5.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有关教研室、指导教师和用人部门应经常检查研究生的工作质量,指导研究生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兼任“三助”工作而影响其自身学习的研究生,应妥善地调整或停止其所兼任的工作。三、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院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内容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查看详情 >
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新疆艺术学院调剂信息我院2014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已公布,现预计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调剂门类、专业及具体要求如下:一、调剂学科、专业系部/学科接收考生调剂专业方向及代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备注001音乐系(音乐学)1302L1新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01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02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03新疆当代音乐创作研究04陈老师杜老师0991-2579283002舞蹈系(音乐与舞蹈学)130200新疆舞蹈史研究01新疆民族民间舞蹈编创研究03陈老师杜老师0991-2579283003美术系(美术学)130400新疆石窟艺术研究01新疆民族民间美术研究02新疆当代美术研究美术材料技法与研究03美术教育04陈老师杜老师0991-2579283二、我校调剂政策与要求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不低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教育部2014年复试分数线。2.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门类调剂。3.调剂考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4.报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5.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NEXT三、我校调剂流程: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填写“调剂系统”的基础上,还需填写“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请先将调剂申请表请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箱地址:xjartyjs@163.com传真:0991-2579283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即可在教育部系统申请。2.我院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启动调剂工作。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的申请,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如符合要求,我校将进行电话、邮件通知。对于接到我院电话及邮件通知的考生,请按国家调剂政策规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调剂志愿。3.如若2014年教育部调剂政策有变动,请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单位代码:10768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邮政编码:830046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2579283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195.180.1/s/56/main.htm邮箱地址:xjartyjs@163.com

查看详情 >

评论

推荐项目

全国MBA调剂服务中心

    排行榜

    • MBA |
    • MEM |
    • MPAcc

    考研百科

    活动推荐

    更多 >

    注册

    已有账号,请点击登录

    登录即代表您已同意 《用户注册协议与隐私政策》

    登录

    没有账号,请点击注册

    登录即代表您已同意 《用户注册协议与隐私政策》

    找回密码

    手机快捷登录

    我很不爽,因为

    网络钓鱼/广告
    人身攻击
    侵权
    谣言
    政治
    色情
    您的举报已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