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3月21日)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以下专业可接受少量调剂,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调剂申请。
一、调剂专业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情况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105 | 世界经济 | 有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有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有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有 |
工商管理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有 |
工商管理学院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有 |
工商管理学院 | 1202Z1 | 市场营销学 | 有 |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有 |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1201Z1 | 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管理 | 有 |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有 |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125600 | 工程管理 | 有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有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有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有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201Z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有 |
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有 |
法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有 |
会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有 |
公共管理学院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有 |
公共管理学院 | 0202Z1 | 公共经济与管理 | 有 |
经济学院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有 |
经济学院 | 020102 | 经济思想史 | 有 |
经济学院 | 020103 | 经济史 | 有 |
经济学院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有 |
经济学院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有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有 |
经济学院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有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有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030107 | 经济法学 | 有 |
统计学院 | 020208 | 统计学 | 有 |
统计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有 |
文化传播学院 | 0202Z2 | 传媒经济学 | 有 |
文化传播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有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070502 | 人文地理学 | 有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有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0705Z1 | 经济地理学 | 有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有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有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300 | 税务 | 有 |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 1202Z2 | 电子商务 | 有 |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 | 有 |
社会学系 | 0301Z1 |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 有 |
社会学系 | 035200 | 社会工作 | 有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有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05 | 伦理学 | 有 |
二、调剂基本条件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外校和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各项报考要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考生申请调入专业的考试科目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考试科目一致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要一致。调入专业含统考英语、数学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含有以上科目。调入专业含数学自命题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含有数学相关科目(统考或自命题)。我校不接收“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调剂考生。
5.申请调入我校哲学类(01)、经济类(02)、管理类(12)的考生,要求其第一志愿报考以上对应大类,不接收跨类调剂的考生。申请调入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Z2)的可优先考虑有计算机相关背景的调剂考生。
6.申请调入我校法学(03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地理学(0705)、城乡规划学(0833)等一级学科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以上对应一级学科,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0301Z1)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社会学(0303)的调剂考生。
7.申请调入我校应用统计(025200)、税务(025300)、国际商务(025400)、资产评估(025600)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以上对应专业或金融(025100)、保险(025500)等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经济类、管理类学硕的考生,可申请调入以上专业。
8.申请调入我校工程管理(125600)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是管理类联考考生,同时满足报考条件。
9.申请调入我校物流工程(085240)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同时,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类学硕的考生可申请调入该专业,考试科目要满足本调剂规则第4条相应要求,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物流工程或管理类学硕的考生成绩排序,我校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高于原报考专业的国家线百分比高低排序确定复试人员。
10.申请调入我校社会工作(035200)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社会学(0303)的考生可申请调入该专业;申请调入新闻与传播(055200)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新闻传播学(0503)的考生可申请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流程
1.考生在2019年3月21日9:30后填报调剂志愿,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见研究生处网站。
2.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调剂规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4小时之内不接受复试通知将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公示。
3.拟录取。我校根据各院系复试进度,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4小时之内不接受拟录取通知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成绩进行递补。
4.公示。接受拟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我校的调剂信息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2.有关调剂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各院系指定联系老师(见我校招生简章)。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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