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研第13期 | 学科自主·话语创新:旅游吸引物权/产权研究新进展

作者:编辑部发布时间:2026-07-18 09:00:03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近期推出“中国旅研 | 学科自主·话语创新”专栏,旨在服务“旅游强国”建设,构建中国特色旅游学科话语体系。该专栏系统展示学院各研究中心基于中国实践、回应中国问题的研究成果,致力于在中国大地和产业实践中提炼新概念、新表述。本期内容聚焦“旅游吸引物权/产权”领域的三项核心研究,涉及法理澄清、产权结构创新及乡村实践案例,展现了学科自主探索的深度与广度。

旅游吸引物权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是学界长期争论的焦点。左冰与保继刚在《旅游吸引物权再考察》一文中,针对张琼、张德淼提出的“旅游吸引物权不可统一立法”的质疑,从法理层面进行了系统回应。他们指出,吸引物权具备典型物权的一般特征,且具有独特性,不能简单归为债权并用债权方式解决。旅游吸引虽属无体物,但在可管理范围内,可以成为物权客体。该研究还强调,旅游吸引物权具有排他性,可作为交易标的物,而“旅游吸引物”概念仅强调物的旅游吸引价值,不改变其产权属性。基于门票收益的资产评估方法,为这一物权理论提供了可操作的工具。研究最终得出结论:旅游吸引物权并非“虚幻、不可操作的法律概念”,而是具有法理、社会实践和逻辑上的合理性,拥有广阔的实践潜力。物权化不仅赋予所有权人法律主体地位,还将推动我国旅游发展标准化、规范化,使旅游吸引物保护的权利义务更加明晰。

在产权结构层面,左冰的《吸引资产权的属性、结构与实践路径》突破了西方公/私二元财产理论,基于吸引资产的集合性、协同性和价值弱可分割性,论证了其“俱乐部”产品性质及共有产权属性。文章结合乡村旅游背景,区分了吸引资产系统与单元,刻画出公权性与私权性资产的结构性嵌套关系,并提出管理跨边界、跨尺度系统的原则性方法。基于中央“三权分置”精神,该研究构建了“吸引资产权(集体地权)+(成员)不动产股权+(个体)不动产经营收益”的权利结构体系,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这一方案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本质的同时,妥善平衡公私关系,为国家在文旅领域创造新的资本形式提供了思路,丰富了公共资源管理理论。

乡村旅游经营权的空间边界问题,在杨兵与保继刚的《“整体产权”与“要素产权”之间》研究中得到深入剖析。以云南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核心村落阿者科为案例,基于7年驻村田野调查,研究构建了“制度增权—行动响应—协商治理”分析框架。结果显示,整体产权有助于统一经营秩序,但个体与群体的异质性诉求(如宅基地经营、入户收费等)推动了要素产权浮现,引发空间权属张力。外部专家、政府、游客通过“支配性-鼓励性”路径输入制度框架,村民与村小组则基于“生计理性”与“道义经济”发起增权主张。研究团队采用“疏堵结合”策略形成柔性制度安排,推动治理体系向“整体制度-多元参与”的弹性产权结构转型。这一研究深化了乡村旅游产权理论,为乡村空间治理正义提供了可操作的经验。

这三项研究共同构成了旅游吸引物权/产权领域的系统性探索,从法理、产权结构到实践案例,均扎根中国现实,回应本土问题。它们不仅丰富了公共资源管理理论,更从旅游角度提供了对土地及地上物价值的新认识。专栏的持续推进,有望为中国旅游学科话语体系注入更多原创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