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天,《生态环境法典》为新污染物治理奠定了法治基石。两个月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被正式列入“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项目。这意味着,我国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进程中,治理视野从常规污染物扩展到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技术学院院长余刚,在这个领域已经深耕了30余年。他目前正主持中国工程院科技战略咨询项目“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减排战略研究”。在接受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余刚提出一个核心判断:不能等到常规污染物都治理好了再解决新污染物问题,必须协同兼顾。
协同治理的逻辑并不复杂。很多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同源排放—化工、制药、纺织印染、农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环保设施,既排放COD、氨氮、VOCs等常规污染物,也排放PFAS、二噁英、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如果分头治理,建设和运行成本都会成倍增加。余刚说,从技术、工程、管理上构建协同体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技术层面,协同治理目前侧重在“控”的环节—对经过筛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高风险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一起治理。比较成熟的技术包括吸附、催化降解、膜分离和高温热解。余刚团队针对工业废水和地表水中的PFAS,开发了高效吸附材料和催化剂,研制了反应器并在实际工程中应用;针对城市污水中的药物和个人护理品,开发了电催化氧化技术并完成中试。
但余刚认为,真正的突破口不在末端治理,而在源头替代。以芯片制造中广泛使用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为例,它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目前多国都在寻找绿色替代品。一旦替代技术成熟,掌握它的国家可能围绕其设定市场准入条件。余刚团队承担的全氟类新污染物防控学科突破先导项目,已将PFAS绿色替代技术研发作为重点任务。他说,如果我国能率先突破,将引领该领域的产业“绿色跨越”,直接关系到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产业主导权。
管理体系的升级同样紧迫。余刚建议,在修订常规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同步纳入新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一次修订,双重管控”;在排污许可制度中增加新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频次;在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设施时,强制预留新污染物处理单元。他还提出,可将新污染物管理绩效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采用绿色替代技术、建设协同治理设施的企业给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支持。
跨区域、多介质的协同治理是另一个难点。新污染物比常规污染物扩散性更强,PFAS、微塑料等物质可能通过食物链富集,最终威胁人类健康。余刚认为,必须打破传统单一介质管理模式,在长江、太湖、珠江等典型水系开展基于环境容量的总量控制与分配模型研究,推动区域层面的协同治理。
从30年前开始研究POPs,到如今参与国家顶层设计,余刚的工作始终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如何用更少的成本、更系统的方案,让环境治理真正覆盖那些“看不见”的威胁。2026年的《生态环境法典》和“十五五”规划,给了他明确的制度回应。接下来,从实验室到工程应用,从企业到流域,还有大量技术和管理课题需要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