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4-03 17:22:57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行现场复试方式。

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注:1.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招生计划不含“少干计划”“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三、参加复试人员及复试审核材料

(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0—13:00(如到系统关闭时间为止,调剂考生数未达到复试人数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2.调剂具体条件(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报名条件中学业水平要求的第(1)(2)(4)点要求,且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3.报考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本科阶段必须为教育技术学或计算机类(专业类代码为0809)专业。

4.报考045101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本科毕业后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我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实施细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根据合格生源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遴选复试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

6.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7.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二)复试材料审核

调剂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于4月12日(周日)上午7:30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建师范大学老校部胜利楼三楼会议室报到及资格审查。(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老校部)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现实表现情况表》(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6.《教育部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有相关证明或材料;

7.个人简历。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口语表达及现场应变能力。

3.专业水平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综合素质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定于4月12日(周日)上午9:00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可自行决定提前结束)。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七、体检

考生在取得建议录取资格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6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报告请用顺丰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105办公室,胡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7270。

八、录取事宜

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往届生于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团学事务办公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校部民主楼107办公室,田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7287。

九、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三)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入校。

(四)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7270,jyxbjxky@fjnu.edu.cn;

2.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236,bishan@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