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出口管制新规落地:法治化路径下的供应链安全考量

作者:编辑部发布时间:2026-07-15 13:00:10

2025年10月9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对稀土及相关专用技术设备实施更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新规特别针对可能涉及军事用途、先进制造和半导体产业的敏感产品,要求出口企业申请许可,并对境外敏感用户进行审查。

此举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部分国家加强对全球稀土供应链的干预,频繁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资企业施加限制,甚至推动构建排除中国的供应链体系。在此情况下,中国依法采用出口许可制度,防止关键稀土材料及技术被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根据规定,外国终端用户在使用中国稀土加工设备时,需进行用途说明;同时,某些高敏感稀土技术的跨境合作也受到限制。这些措施旨在确保供应链安全与技术安全不受外部干扰。

从国际法角度看,中国的做法具备充分法理依据。《联合国宪章》及多项国际出口管制机制均承认,国家有权在维护国家安全、履行防扩散义务的前提下,对敏感物项实施合理管理。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主要经济体,也都实行广泛的出口管制制度,并将“军民两用”技术纳入管制范围。

与部分国家以“长臂管辖”方式对他国企业实施单边制裁不同,中国的出口管制具有制度公开、程序明确、范围界定具体等特点。商务部在审查出口申请时,坚持“依法管理、分类施策”原则,综合考虑国家安全、国际防扩散义务以及外贸稳定需求。

官方明确强调,本次管制措施并非针对特定国家,而是旨在防止稀土等战略资源和关键技术被滥用于敏感领域。这体现了中国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中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也表明在全球供应链博弈加剧的背景下,中国正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在战略资源领域的合理权益。

对于出口企业和外国终端用户,新规带来一系列具体合规要求。出口企业需按照新规申请出口许可,接受商务部审查。外国终端用户需配合用途说明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涉及高敏感稀土技术的跨境合作,需重新评估合规性。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用途说明材料,以加快审批流程。

企业还应关注管制范围的动态调整,特别是涉及军事用途、先进制造和半导体相关领域的产品。跨境技术合作需注意限制条款,避免违规。与部分国家的单边制裁不同,中国的管制具有制度公开、程序明确、范围界定具体等特点,企业应充分理解并遵守。

从长远看,面对国际产业链重构和科技竞争加剧的大势,中国需要持续推进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提升对战略资源领域的法律治理水平。中国稀土产业链广泛布局海外市场,企业在对外投资、技术合作以及供应链协调方面面临复杂的法律风险,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

在国际法层面,中国应积极参与关键矿产全球治理体系的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国际规则环境。同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资源合作伙伴的双边与多边合作,探索制定战略矿产供应安全的国际合作机制。在全球资源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通过法治方式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中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