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一、学院概览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许可证编号:MOE11DEA02DNR20080015N)是经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作为中国法学教育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合作项目之一,该学院自2008年启动以来,已发展成为培养国际化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顶尖平台。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机构属性:不具有法人资格
办学规模:500人(其中外国硕士学位教育不超过50人)
二、强强联合的中德合作伙伴
中方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双一流"建设高校,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殿堂",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了大批卓越法律人才。
外方院校:德国汉堡大学(University of Hamburg, Germany)
德国汉堡大学是德国顶尖的研究型大学,其法学院在欧洲享有盛誉,为项目带来严谨的德国法学教育传统和欧盟法律体系的专业视角。
三、多层次法学教育体系
招生方式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或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录取
-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德国汉堡大学在德国的标准)
四、双重认证的国际学位体系
学院采用中德双学位培养模式,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
中方证书
外方证书
五、发展历程与优化升级
学院在长期发展中不断优化完善,经历了多次重要升级:
六、现任领导团队
- 法定代表人:马怀德
-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刘飞
七、办学特色与核心优势
1. 顶级法学教育平台
汇聚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汉堡大学两所顶尖法学院校的优质资源,学术实力雄厚。
2. 多层次培养体系
涵盖博士、硕士及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满足不同层次法律人才的学习需求。
3. 欧盟法律视角
引入德国及欧盟法律体系课程,培养具有比较法视野的国际化法律人才。
4. 长期办学保障
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12月31日,为学院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保障。
5. 严格的国际标准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招生标准不低于德国汉堡大学在德国的标准,确保学位含金量。
6. 精英化培养模式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每年仅招收不超过50人,确保教学质量和个性化培养。
八、适合人群
本学院特别适合:
- 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层次)
- 希望获得中德双学位的法学硕士研究生
- 计划短期内获得欧盟认可法学硕士学位的专业人士
- 有志于从事国际法律事务、跨国企业法务、国际组织工作的法律人才
九、学院基本信息汇总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其顶级的合作院校、完善的法学教育体系、国际认可的学位资质,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合作的典范,为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卓越法治人才做出了卓越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