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存在异议可申诉

发布时间:2020-02-17 17:04:03

  中国教育在线讯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今年9月,新一轮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各地各高校和广大研究生更好的了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和结果存在异议,如何申诉?

  《评审办法》规定,基层培养单位(院、系、所、中心)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审委员会答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如仍存异议,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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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1.国家为何要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教育部、财政部为何印发《评审办法》?

  3.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4.新入学的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吗?如何评审?

  5.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重点有何不同?

  6.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能否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还能否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7.由高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如何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8.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和结果存在异议,如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