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示2017年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

发布时间:2020-02-17 17:04:55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经条件复核和专家审议,现对各省(区、市)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1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署名向我办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受理匿名反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学位办

邮政编码:100816

传真:010-66021964

电子邮件:gn_xwb@moe.edu.cn。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单位代码及名称
0451b 教育博士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10094 河北师范大学
10165 辽宁师范大学
10345 浙江师范大学
10446 曲阜师范大学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10681 云南师范大学
10762 新疆师范大学
11078 广州大学
11117 扬州大学
0852b 工程博士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145 东北大学
10216 燕ft大学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10255 东华大学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10459 郑州大学
10486 武汉大学
10532 湖南大学
10558 中ft大学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