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12 10:54:03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6月,其前身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由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19834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四川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982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部(20073月,经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目前我院已拥有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和中国语言文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是全国除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外第三家非高等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单位。现招收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社会学、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共15个专业的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生达300多人,招生规模在西南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已形成了以下的特色: 

 地方社科院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唯一。

 科研实力强,立项课题多,学术交流广,学生参与课题机会多。

 奖助学金覆盖面较广,奖励种类多(含科研成果、核心期刊及考博奖励等)。

 师资雄厚,师生比高,个性化培养模式。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较全,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型学位兼有。

 百花潭畔,一环路内,人文荟萃,区域优势佳。

 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评价好。

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四川农业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09年,经省人事厅批准,成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达成联合培博士后协议。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院已形成了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以及管理学等较全的学科门类,并涌现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区域可持续发展、文化产业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现代农业产业等一大批重点学科及热门学科;我院的研究生教育既注重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又重视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这样使得我院培养的研究生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具备了相当强的实际动手能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现已初步形成了从招生录取、教学培养、学位授予到就业指导等一整套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机制,建立起了适合于我院特色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办学模式。截止20127月,共授予硕士学位957人,还培养出了一大批学有所成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这些高级专门人才学成后分赴各条战线,迅速成长为深化理论探索、促进学术研究、推动经济建设、带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中坚力量。

二、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91,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须符合上述(1)—(6)的条件之外还须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8)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须符合上述(1)(6)的条件之外还须在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91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sass.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应正确抄录我院的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拟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及初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详见第12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日期:201210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925929(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报名日期:201211101114考生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本人所在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日期若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首页。

)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五)资格审查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仍然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为简化报名程序,方便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将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 试

1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请考生登录研招网关注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

2、初试日期和时间:请考生关注研招网站,以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一般在1月上旬。不在教育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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