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12 10:55:21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0人,各招生专业见附表1。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只是在培养方案与目标方面各有侧重:学术学位侧重于研究生学术理论水平与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医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侧重于临床操作技能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或“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至日期(2012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日)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考生网上报名后即将所述复印件材料速寄到我校研究生处,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证书或正式成绩单及论文原件;初试合格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见附表2)。

6.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以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非医学门类(10[医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专业,只允许报考基础或药学专业。

非临床学科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允许报考学术学位。

四、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请考生参考国家统考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准备。

2.我校命题科目: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涵盖课程如下: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701药学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702药学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占50%

703药学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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