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校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常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8-14 11:00:32
  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8届硕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常州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常大〔2017〕40号)、《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8〕2号)等文件精神,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届校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度拟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施分类遴选、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三、评选办法
 
  1.研究生个人申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常州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上获奖、发表论文和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报学院。
 
  2.学院组织评审。学院应认真、规范、及时做好评审工作,实行分类评审,把握评选定位,坚持评审质量,排除各种干扰。参评的每篇论文需由3位省内外专家独立评审,专家遴选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论文评审严格执行《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标准》。评审专家应认真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附件1),学校抽检送省学位论文平台盲审的论文专家评阅成绩和报告可以直接认定有效。
 
  3.学院推荐排序。学院分别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公示一周,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本年度拟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总数的4%,并根据各类研究生规模,适度保持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比例。
 
  4.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名单由研究生院汇总后发文公布。
 
  四、学院推荐上报要求
 
  学院在6月8日前将推荐名单按(附件2)格式要求进行排序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并提交《常州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硕士学位论文纸质打印稿一本(需论文原创性声明签名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说明签名)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一式1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3)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
 
  (4)推荐论文汇总排序表(附件3)。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评审工作方案(WORD格式);
 
  (3)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附件2);
 
  (4)专家评审意见表(WORD格式)(附件1);
 
  (5)推荐论文汇总排序表(WORD格式)(附件3)。
 
  特此通知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