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常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8-14 10:58:45
  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8〕2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类别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2018年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下达给我校的省优秀学位论文申报名额为:硕士学术学位论文2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3篇。
 
  我校评选工作按照学院限额推荐,根据学位授予基数和上一年优秀论文入选率、硕士论文抽检合格率以及候选论文类别综合分配。
 
  硕士学术学位论文推荐名额:石化学院2篇,材料学院1篇,机械学院1篇,环境学院1篇,信息数理学院1篇,制药学院1篇,商学院1篇;(共计8篇)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名额:石化学院2篇,材料学院1篇,机械学院1篇,石工学院1篇。(共计5篇)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评审。请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和省抽检优秀论文中开放申报,分类遴选,集中评审,择优推荐。评审应把握评选定位,实行分类评审,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规范审查。每篇论文需由3位省内外专家独立评审,专家遴选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可参阅附件1)。评审专家应认真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附件1)。
 
  (二)排序推荐。学院应对拟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论文按照学硕学位论文、专硕学位论文2类排序,不得突破推荐名额。学院需认真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汇总与排序表》(附件2)并按时上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学校初步评选意见。学校评选推荐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一式1本;
 
  (2)工作方案;
 
  (3)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
 
  (4)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
 
  (5)推荐论文汇总排序表(附件2)。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工作方案(WORD格式);
 
  (3)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附件3);
 
  (4)专家评审意见表(WORD格式)(附件1);
 
  (5)推荐论文汇总排序表(WORD格式)(附件2)。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论文正文,均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
 
  2.报送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纸质论文的内容和电子文档的内容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3.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
 
  4.论文封面(附件4)须按“江苏省推优博士学位论文”、“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型)”的统一格式制作,具体样式见附件。其中,封面栏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培养单位编号”由省教育评估院项目组统一编写。
 
  (2)“学科代码和名称”、“类别(领域)代码和名称”均按国家目录规范填写;未设“二级学科”的,请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如属交叉学科的,可填写与现有目录内相近的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并在该相近二级学科名称后加“#”字符号标注。“专业领域”请填写论文所属的专业领域,没有所属专业领域的,可不填写。
 
  (3)“论文研究类型”选填①基础研究类、②应用基础研究类、③应用与实务研究类三类之一项。
 
  (4)“论文关键词”用关键词清晰反映参评学位论文所涉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方向或重点内容。
 
  (5)“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6)“论文编号”的前3个英文字符“YB-”、“YSX”、“YSZ”分别标识博士、学硕、专硕的学位级别;后3个数字字符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每一篇推优论文、在本单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序号”栏中的顺序数进行编号并填入,例如在汇总表“序号”栏中的顺序数为2或12,则该篇推优论文的后3个数字字符的编号为“002”或“012”。
 
  4.纸质版论文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论文封面无需彩印或精装。
 
  五、其他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学院汇总后于6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