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8-27 17:21:18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2015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
 
  三、申请程序及复试
 
  1.9月28日-10月5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10月7日,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否则视为放弃。
 
  3.复试时间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grs.nwupl.cn/)。
 
  4.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5.复试工作由院系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测试。
 
  四、录取
 
  1.复试合格者、我校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否则视为放弃。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③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④体检不合格;
 
  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3.学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已经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二O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