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研究生新生:
我校就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录取导师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去向党组织和去向行政单位。重点说明:请严格按照以下表格的要求填写。若不按要求填写,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失败,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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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导师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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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党组织(介绍信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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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行政单位(介绍信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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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一院(含呼研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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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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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二院(含番禺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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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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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三院(含荔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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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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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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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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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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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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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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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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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院(含免疫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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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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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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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生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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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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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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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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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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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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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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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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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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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域检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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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金域检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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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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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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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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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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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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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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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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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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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脑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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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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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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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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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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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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