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定向):
根据录取程序规定,被我校拟录取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将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事宜通知如下:
协议书一式三份(请考生在本文附件中自行下载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打印),由乙方(定向培养单位)和丙方(拟录取考生本人)完整签署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后,由考生本人于6月22日前,将协议书(三份)寄回甲方(招生单位),甲方签署后,将随录取通知书寄交乙方、丙方各一份。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南院85楼107室 郭仁岩收
电话:010-62804348 邮编:100091
(只接收EMS或本人送达)
中央党校研招办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