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保证实践质量,根据各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研字[2017]009号)的要求,现将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进行备案(三年制研究生可于实习学期备案),请认真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实践基地、实践指导教师等工作安排,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备案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交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文科一号楼610室),电子版发至gxlnnu@qq.com,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6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各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要求,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一学期)。为使我校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规范化,请相关培养单位将制定完成的本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或标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与《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
联系人:关欣
电话:82159196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