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8年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实务课程、联合培养 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09 10:11:46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8〕28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8〕29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由全校范围相关学科和教师团队自主申报,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需要、项目申报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学院初审和专家评审,按照择优立项原则,共评选出15个示范性教学案例编写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3万元;9个实务课程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2万元;5个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含1个二期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3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1)。通过评审予以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教学案例项目和实务课程项目的知识产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及编写者。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7月6日之前到专业学位办(旧1号楼316)签项目承诺书;按照申报书的规划内容,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结项。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2、附件3)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特此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