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档案寄送的通知

作者: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13 10:00:31
  时间要求修改:调档函中“非应届毕业生于2018年5月31日前寄出(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改为在考生收到调档函之后3-5日内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邮寄事宜。应届本科毕业生寄送档案时间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寄送要求:通过邮局的“机要”邮寄方式寄送。不能用“机要”方式寄送的单位用EMS方式(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请详见附件)
 
  本人携带:档案所在单位不给寄送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开学时送至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祟德楼615室。
 
  党组织关系转接:非北京高校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接收单位”或“去处”是“北京物资学院党委组织部”;北京高校的党员在“党员E先锋”系统内转至“北京物资学院党委”,党组织编码为011100052510 。
 
  注:除以上三种以外方式我校一概不接收,凡是本人携带的方式遇到开封、损坏、遗失等造成无法接收的情况由学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