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工作流程
1、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项书
2、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初步审核是否允许结项
3、研究生学院统一按学科门类把通过初审的项目报送到我省相关研究生教指委秘书处。
4、各研究生教指委秘书处组织委员评审,最后拟定是否结项意见,报河北省学位办。
5、河北省学位办公示结项名单,并发文通知各高校。
二、结项时间节点
1、请我校各项目负责老师于7月2日前将结项材料(包括报告书、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纸质材料将报告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PDF格式)交到逸夫楼212,电子版发送到hbu0605@126.com。联系电话:5971132。
2、7月10日前我院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结项材料寄送给相关研究生教指委审核。
3、7月底,各研究生教指委汇总审核结果,上报省学位办,届时由省学位办统一发文公布。
三、结果使用
1.对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由省学位办颁发结项证书,并在下一轮立项建设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整改工作完成后重新申请结项验收,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立项,同时取消下一轮立项建设资格。
2.对于验收合格、具有示范性作用的优秀建设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类)优秀教学成果奖。
3.省学位办将适时建立省级网络平台,推进优秀建设成果的推广与共享。
四、相关要求
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与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是我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对于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推动培养能力的稳步提升。请我校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根据附件中要求确保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8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