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金保昇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作者: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8-07-11 15:37:04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东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7]49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4月17日开始对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2011.3-2016.10)、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2011.11-2016.10)金保昇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郝艳娟、卜捷
 
  电话:025-52090296、13851821324
 
  电子邮件:sjc@pub.seu.edu.cn
 
  办公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16室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