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修改2018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地址的通知

作者: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8-09 10:37:59
  目前,教育部正在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取检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现将通知书发放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邮寄地址、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统计
 
  1.修改通知书发放方式。聊城八县市考生与本校应届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默认为自行领取(发放方式不能修改),聊城八县市以外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默认为EMS邮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将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修改为自行领取(修改后不可再更改)。
 
  2.核对修改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要认真核对修改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要做到详细准确,规定格式:应届生(建议填写学校地址):**省**市**路**号**大学**学院(系)**级**班。往届生:**省**市(县)**路**号**单位**部门 或 **省**市(县)**镇**村**号 或 **省**市(县)**路**号**小区**号楼**单元**层**室。联系电话要确保畅通。
 
  3.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统计。请全日制研究生选择是否在校住宿。
 
  核对、修改邮寄地址、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统计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点击进入)。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山东省省内新生党员:一般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网上转接(可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党支部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办理转接手续,拟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见下表。
 
  山东省省外新生党员:需持县级以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和身份证,到聊城市委组织部(东昌东路101号聊城市委520室)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拟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见下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
001 商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商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0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04 教育科学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05 体育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06 文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文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07 外国语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08 美术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美术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09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10 数学科学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11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12 化学化工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13 大学外语教育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大学外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教研部支部委员会
014 环境与规划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15 生命科学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16 传媒技术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17 计算机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19 农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农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20 法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法学院党学生支部委员会
021 音乐与舞蹈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022 建筑工程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24 药学院 中共聊城大学药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025 生物制药研究院 中共聊城大学生物制药研究院支部委员会

  三、户口转移
 
  1.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规定,山东省往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山东省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外省院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研究生请将户口关系迁移证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接收单位:聊城大学。
 
  四、人事档案转移
 
  1.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考生持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非定向)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
 
  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档案转入我校后方可享受助学金,人事档案转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研究生处管理科(办公楼B615室)杨军丽老师收,邮政编码:252059,联系电话:0635-8239892。档案转移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3.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调档;
 
  4.申请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要签订考生单位、聊城大学、考生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定向协议书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